男子一年内偷165辆摩托车被判13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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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一年内偷165辆摩托车被判13年
2009年06月09日 15:45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登封一男子一年内偷了165辆摩托车。昨日,这名“偷车大盗”被判刑13年后感慨地说:“我这一判,怕是埋没了这手绝活儿。”

  这名“偷车大盗”叫蒲小山,今年33岁。他打小就开始偷,起初偷自行车、脚蹬三轮车,后来见摩托车卖得价高,就专偷摩托车了。他在法庭上说:“我看见摩托车就想偷,不偷车手就犯痒。”

  去年10月13日凌晨2点,登封市少林派出所副所长术洪峰带民警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骑一辆摩托车从小区出来,见摩托车没有开灯,术洪峰遂上前盘问。骑车男子纵身跳车逃不多远被抓。该男子就是蒲小山。他告诉民警,这是他一年来第165次盗窃摩托车了,整个少林办事处的摩托车全是他偷的。

  蒲小山作案的时间全都在凌晨,作案范围就在登封区域内。“有钱难买天明觉,凌晨的人睡得死,天塌了都未必知道,更别说摩托车丢了。”蒲小山说,他偷车的工具,除了“闹狗蛋”麻药,就是液压钳。每次凌晨翻墙越院,他先将一个“闹狗蛋”投掷进院,一旦有狗,“打草惊蛇”就是为了“引蛇出洞”,狗吞了“闹狗蛋”,很快麻醉,雷打不动。“停放在院子里的摩托车一般都不上锁,推起来就走。”蒲小山说,等推到村口,用点火线启动摩托车即可顺利行驶。“他们以为摩托车停在家里就万无一失,殊不知往往最安全的地方也最容易出娄子。”前后不到一年时间,他一共盗窃摩托车165辆,除最后一辆被民警截获,164辆车被他卖了11万余元,均已被挥霍一空。

  昨日在法庭上,法官认定蒲小山犯罪后仅因公安机关盘问就主动供述了盗窃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当庭宣读完毕,蒲小山表示不再上诉,但很感慨“我这一判,怕是埋没了这手绝活儿。”(记者 胡巨阳 实习生 高倩倩 通讯员 张朝晖 崔浩)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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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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