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余爱好"被攻破 浙江一县3年落马3名"兰花局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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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余爱好"被攻破 浙江一县3年落马3名"兰花局长"
2009年06月24日 11: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杭州6月24日电 (记者 陈国亮 实习生 郑莉娜) 都曾经坚定不移地抗拒过送上门的巨款行贿,却无一例外地被人在自己的业余爱好上所攻破。浙江省东部一县级市临海市这三年来已经有三名都喜欢养兰花的“局长”因收受别人送的名贵兰花而落马,并被法院判实刑。自6月中旬以来,临海市检察机关以此为教育典型,到相关发案单位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教育。

  曾是单位拒贿的“英雄”

  空谷幽兰,是描写兰花品性清纯洁白。然而,具有讽刺意义的是,临海市这三位落马的局长却都喜欢养兰藏兰,并最终也毁在养兰藏兰这一业余爱好上。但事实上,这三名局长以前都曾是单位拒贿的“英雄”,有的甚至拒贿达百万元以上。

  周华清,临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在任期间,他对别人送上门的钱一概拒绝。但他有个爱好。他有十多年的养兰经历,还曾担任临海市兰花协会名誉会长。他还专门在家里建了兰花房。从2002年开始,周华清为了获得一些珍稀的兰花品种,开始花钱购买兰花,种养兰花的规模也逐步扩大。他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在2003年的浙江省第二届蕙兰展中,他养的“下山新梅”还获得过银奖。然而,兰花作为一种名贵花种,越稀有越名贵,有些兰花一苗就价值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养兰就意味着经济上的投入。光靠自身的经济实力,周华清根本无法满足自己不断疯长的嗜好。而此时,一些想要找周华清帮忙的人开始投其所好,以兰花为手段和他拉近关系。“送兰”之中,便完成了一笔笔钱权交易。

  今年5月26日,在临海被人称为“兰花局长”的周华清,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临海市人民法院二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认定周华清受贿财物共计35万余元,其中收受的兰花就价值20万元。

  临海市卫生局原局长杨华平,于2007年8月30日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实际上,司法机关在侦查杨华平案过程中,据临海市卫生局提供的一份杨华平拒贿清单中,他曾拒贿达上百万元。就是这样一位局长,却对兰花爱不释手,还认为打一点擦边球无所谓,最多是人民内部矛盾。最终他因看上了一盆价值12万元的兰花,而断送了前程。2007年,杨华平因为看上了一盆价值12万元的兰花,而接受了一家医疗机械有限公司的老总为他付的8万元。

  还有临海市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林玉辉,平时也喜好兰花和书画。当地司法机关查明,在他担任临海市国土管理局副局长期间,他曾收受一幅画以及5万元现金。今年4月30日,林玉辉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业余爱好是把双刃剑

  临海市检察院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官员,特别是手握实权的领导来说,爱好绝对是一把双刃剑。“就怕领导没有爱好”,一旦“爱好”过头,对领导来说可能成为陷阱,成为通向腐败的引桥。对官员来说,即使是高雅、健康的爱好,如不保持应有的警觉,就会给一些人进攻留有空隙。同时也是一些人可以利用的机会,进而将其俘虏的捷径。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郑春燕教授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官员有爱好本身是没有错的,像西方一些领导人,比如奥巴马、普京都有自己的爱好。如果实行政府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能让公众便捷的知道,官员的收入能否支持他的爱好。如果官员的收入按照常理推断无法支持他的爱好,公众对此的质疑应该有个知情权。”

  郑春燕教授说,今年新疆有县市已经实行了官员的财产公开申报制度。

  但是这个制度的实施也遭遇到了现实的尴尬,一些隐性的收入并没有包括在申报范围之内,致使有些舆论认为这种申报制度很可能是走过场。(完)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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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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