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通报闽清严晓玲死亡事件调查过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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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警方通报闽清严晓玲死亡事件调查过程
2009年06月24日 22: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福州六月二十四日电 (记者 张彩林)福州闽清女子严晓玲去年二月十一日离奇死亡,福建警方鉴定其为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然而,严晓玲之母林秀英坚持认为其女儿是被强奸致死,并多次上访,引起了社会各方关注。对此,福州市公安局二十四日在此间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严晓玲死亡事件调查过程。

  据介绍,二00八年二月十一日晚十时许,闽清警方接到闽清县医院报警称,一男子背着一女子到该医院要求救治,随即离开,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院方称,死者系宫外孕造成大量出血死亡。十一时许,林秀英闻讯赶到医院,确认死者系其女儿严晓玲,并反映了十日晚,严晓玲接到其男友聂志雄电话后出门未归的情况。

  经警方调查,三十三岁的聂志雄已婚,为吸毒人员,二00七年底与严晓玲非法同居于梅城镇南北大街四十号某套房。警方传唤了死者生前接触的对象五人,证实二月十日晚,严晓玲离家和聂志雄到梅城镇丽歌KTV娱乐,直至凌晨一时许才回租住处,聂、严二人睡一张床,聂的两位朋友睡另一张床。次日凌晨二时许,严晓玲开始肚子疼,多次到卫生间呕吐、拉肚子,并服用胃药。当晚六时许,聂志雄外出喝酒,留下林某健在租住处照顾严晓玲。直至晚上十时许,林某健发现严晓玲表情痛苦,便将她送到医院。

  十二日,严晓玲家属提出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的申请。当天中午,闽清县公安局法医对严晓玲进行解剖,发现死者体表无明显损伤,未见皮下出血,体内无骨折,后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与福州市公安局检验。三月三日,福建省公安厅作出输卵管妊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福州市公安局作出送检血液中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的精子结论。由此,闽清县公安局作出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

  三月七日,警方抓获聂志雄,以吸食毒品予以劳教处理。现羁押在福州市劳教所。聂志雄承认一九九八年就认识严晓玲,并多次发生性关系。二00七年严晓玲曾堕胎两次。在其死前一个多月,严晓玲曾告诉聂“最近几个月月经都没来”,但没有引起注意。

  事后,林秀英对法医检验结果极为不满,以公安部门法医鉴定有误、聂志雄和公安局要赔偿等为由多次上访。二00八年四月以来,警方多次以书面的形式向林秀英作出答复:严晓玲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不存在暴力、中毒或轮奸致死问题,不能立为刑事案件;关于赔偿问题,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

  二00九年一月十二日,闽清县召开专门接访会议定:一是林秀英如不同意公安局法医尸检结论,可重新自找合法机构鉴定,如原鉴定结论有误,经费由政府负担;如鉴定结论无误,经费由林秀英本人承担;二是闽清县公安局将严晓玲死亡的相关调查材料复印一份给林秀英;三是由该县司法局派律师对林秀英进行法律援助,通过民事诉讼渠道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协助办理有关事宜。但林秀英仍坚持认为其女儿是被强奸致死,拒绝该县提出的建议。(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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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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