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房门后记者看到,一位年龄约50多岁的男子低着头一言不发,正坐在小板凳上剥着螃蟹。
记者推开里间的房门,只见数平米的卧室内,躺在席梦思上的一中年女子用警惕的眼神打量着记者,而一位满头白发的婆婆则坐在墙角的一把木椅上。婆婆穿着一件宽松的上衣和一条花色齐膝大短裤,动作迟缓,显得很苍老。
记者递上100元钱,婆婆接过钱对着光看了又看,随后从大腿右侧的短裤口袋内掏出一大把五颜六色的颗粒状物品,正当她准备拿出其中一颗交给记者时,一直躺在席梦思上的女子突然起身道,“你硬不硬走啊(可不可信)”。婆婆见状立即将伸出来的手收了回去。
“你是哪里的?以前没有见过你啊。”婆婆问道。记者称是合作路一位王姓朋友介绍来的,席梦思上的女子再次搭话,“出了事你别往我们这里扯就行了。”婆婆这才将颗粒状物品递到记者手中。
记者询问,如果买得多是否可便宜,中年女子称,“我们这里就分100元和400元的两种,你想买多少等下次买的时候再谈。”
等走出室外记者才发现,手中紧握的颗粒状毒品,原来是截取下的一只长约1公分的奶茶吸管,两头被封口,里面装着的为粉末状的毒品。
5 警方说法》》》
老人年纪太大不好管理
当日傍晚6时许,记者将暗访所购毒品上交到硚口公安分局禁毒大队。值班民警介绍,记者所购毒品为海洛因,容量在0.05-0.1克左右。“属于渣货(音)(不纯)”。当记者告知售毒者为武胜路某巷一70多岁的太婆后,民警称,与这名太婆“熟得不能再熟了”。
该民警介绍,婆婆外号“霍元甲”,辖区派出所曾多次上门查处,还曾将老人拘留过,但因为老人年纪太大,担心在拘留中出现意外,最后只得让家人给领了回去。
当记者提及附近多位居民举报老人的儿子也参与贩毒时,民警称,侦查案件“必须要抓现行,毒贩们都很精”。
就记者反映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会将情况反馈给辖区派出所并上门调查,“婆婆虽然不能关,但是我们肯定要过去查,是一种震慑。”民警说。
6 专家观点》》》
警察有失职之嫌
我国刑法第347条规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并有详细的处罚规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童德华认为,70多岁的老太婆在该事件中,只是一个环节,应看作是共同犯罪,只不过存在主犯从犯之别。我国刑法目前没有关于对老年人减轻法律制裁的相关规定。
“对于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就应该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至于老人有无责任、负多大责任,那是另一码事。不能因为老人年纪大而不采取有效措施。”童德华认为,如果法院判决符合现行法律规定但不符合情理的话,也是说不过去的,这就涉及到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保护,是一个权衡的问题。对这名70多岁的老人,警方有可能是出于合情层面的考量,但此举存在失职、渎职之嫌。
“不能因为老人年纪大就放任其卖毒。”童德华认为,该事件关键问题在于公安机关侦查环节,应由公安机关收集证据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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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发帖内容节选
我是一个爱安静的人,以前总在电视和宣传画上看到一些关于毒品的危害,并不能感受它的真正可怕之处,直到上个星期的一件事,让我整个人都震撼了。
我上星期去医院看一个得了肠癌的老人,看着老人受着病痛的折磨我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等我要走的时候,老人拉着我的手,拜托我一件事,她说她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了多久了,有件事一直不放心,想让我帮着想想办法,她告诉我,她的儿子吸毒已经有几年了,有人上门来要毒债,没办法,把家里的房子也卖了,现在租房住,家里是一分钱也没有了,看病的钱还是到处借的,亲戚都借遍了,现在都躲着他们,也没脸再去麻烦别人,去年儿媳妇和儿子也离婚了,老人就带着小孙女一起过,老人怕她走了,儿子就彻底没救了,没人管了,老人从枕头下拿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详细的地址,告诉我这就是那个可恨的卖毒品的地址,是有一次,偷偷跟踪儿子记下的。老人告诉我,也打(过)电话(给)派出所的,可是没用,那个卖毒品的也是两个老人,都70多岁了,他们家是私房,两个老人住一楼卖毒品,儿子媳妇住二楼,也是为了儿子,他们的儿子也吸毒,怕自己的儿子卖毒品被人抓,就老两口自己卖,这么大年纪了,派出所也没办法。
老人拉着我的手,泪流满面地说,她是实在没办法了,可是又不能就让他们这样继续害自己的儿子,不然她死了也不能瞑目。老人也是读书人,也要面子,主要是为了孙女考虑,怕小孩受到不好的影响,心里留下太多的阴影。请有能力的好心人,想想办法来帮助老人和孩子。(本报记者 闵胜 实习生 刘菲 李珊珊) (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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