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村官私分3万社会抚养费被判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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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村官私分3万社会抚养费被判刑
2009年07月13日 07:30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竹山县宝丰镇两名村官私分3万元社会抚养费。昨悉,两人分别被竹山县法院判刑。

  张某、陈某原任竹山县宝丰镇某村支部书记和村文书。2006年下半年,二人在协助镇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过程中,私分3万元。事后两人怕事情败露,又企图做假账蒙混。

  竹山县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贪污罪,因坦白认罪并积极退赃,遂从轻处罚宣判缓刑。(通讯员 余敬海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龚菁琦)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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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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