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说情遭拒打断检察官双腿(图)(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民警说情遭拒打断检察官双腿(图)(2)
2009年08月05日 10:22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顺藤摸瓜,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对于张林被报复伤害一案,新沂市公安局迅速组织侦查。新沂市检察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检委会,详细分析案情,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犯罪。当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琛供述曹振指使他人故意伤害张林的线索后,新沂市检察院迅速配合新沂市公安机关查清曹振的犯罪事实,指派反渎局对曹振妨害作证案依法初查。同时将该院初查的曹振涉嫌妨害作证案的材料,向徐州市检察院领导汇报,建议以曹振涉嫌妨害作证罪为突破口,侦破张林被报复伤害案。

  张林被报复伤害案件发生后,徐州市委和省市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领导极为重视,省检察院领导派省院的反渎侦查部门调查、介入此案,同时,派人对张林作全面深入的考察,认定此案是以曹振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对法律的公然挑衅,张林是因为秉公执法而遭受报复伤害的。

  2008年8月14日,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的领导就侦破此案进行专门协商,并出台了一个意见和建议:涉案团伙以犯罪嫌疑人曹振为核心,以其一些家族成员为主要骨干,以开办蓝天印刷公司、土地开发等形式,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获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要坚决予以打击。不论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此案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由徐州市检察院、公安局共同侦破此案。徐州市委领导表示,要依法严厉查处这一团伙犯罪势力,还秉公执法者一个清白。徐州市政法委对此案高度重视,关注侦破进程,及时指导办案工作。

  徐州市检察院与徐州市公安局经过研究,决定将曹振涉嫌犯罪一案,指定由丰县公安局、丰县检察院管辖,由徐州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徐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丰县检察院、丰县公安局联合成立办案组,共同侦破此案件。

  经过顺藤摸瓜,进一步侦查取证后,一个预谋故意伤害检察干警张林的恶势力团伙浮出了水面。2008年5月23日,曹振被依法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同年6月24日,曹振及同案犯罪嫌疑人曹渊、赵步非被丰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徐州市办案组责成新沂市公安局全力追捕其余在逃团伙成员。新沂市公安局负责人态度坚决:曹振是公安系统的害群之马,败坏了公安的声誉,必须从严查办!并迅速调集警力,协助侦查,组织对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追捕。

  据办案组初步查证:2006年以来,以曹振为首的犯罪团伙疯狂进行犯罪活动,涉嫌犯罪17起。

  “我多次找张林说情,都被他拒绝了。我本来没想打伤他,只想派人盯梢,抓住他的把柄好把他告倒。没想到盯了两个月,我都没有抓住他的任何过错。但我又不甘心咽下这口气,于是就想到了报复伤害他。”曹振在供述时这样说道。

  案件侦破以后,孙晋望着张林,心中不禁百感交集,检察官这个承载着光荣与理想的职业,同时也承载着不知多少坎坷,多少风险,多少诱惑,多少委屈。张林默默地承受住了这一切,以自己的清白为检徽添上了一抹绚丽的光彩。也正是由于他的秉公执法,以曹振为首的犯罪团伙才被彻底摧毁。

  由于急着上班,张林的腿伤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腿胫骨变弯了,走路依然一瘸一拐的,让人看了很是心酸。

  尽管如此,在得知这一团伙被摧毁时,张林的脸上仍然露出了释然的笑容,他说:“能打掉一个犯罪团伙,我受伤值了,我不后悔。”

  秉公执法,铮铮铁骨捍法威

  江苏徐州新沂,是张林生长的地方。

  新沂市是一座有山有水的美丽城市,那方水土养育了张林。质朴、坚毅,是马陵山赋予他的风骨;正直、廉明,是骆马湖给予他的魅力。

  在新沂市采访期间,记者时刻都能从张林身上、从他的亲属和同事们的口中,深切地感受到这一点。

  面对记者的采访,张林显得很平静,但记者知道,此时这个铁骨男儿的内心肯定是波涛汹涌的。

  “秉公执法,你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你后悔吗?”记者问道。

  “我不后悔,因为我别无选择。即使我在被打伤住院期间,面对铺天盖地的流言,我也没有后悔过。当时,精神上的痛苦已经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痛苦。但我知道,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张林的眼睛里满是坚韧。

  张林很清楚地记得,21年前,当他作为新沂市检察院第一位法学院校的毕业生跨进检察院大门,把检徽戴在头上的那一瞬间,他的内心就已经立下了一个誓言:此生不会辜负那枚鲜红的检徽。

  张林的领导和同事们说,张林肯学习,精研法律,善于察微析疑,对案件的分析往往鞭辟入里,是院里小有名气的察微析疑“专家”。2006年9月,张林被授予“江苏省检察业务专业能手”称号。他在担任侦监科长、公诉科长9年期间,共立案监督141件,追捕55人,追诉5人。21年来,他和他的团体获得了20多项荣誉。2007年2月,张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先进个人”。

  进入检察院工作21年,张林就有19年工作在法律监督第一线,办理了数千起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案件。拒绝说情,对于张林来说,已经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

  权情交易是张林经常面临的诱惑,他却绝不拿法律尊严做交易。

  1999年3月,张林表哥的儿子涉嫌强奸罪被提请批捕,表哥前来找张林说情:“我咨询了律师,强奸这种案子,只有男女双方在场,旁无佐证,只要你睁只眼闭只眼,就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只是你一句话的事,你也不用承担责任。被害人那方我去说,保证能说通。我就这一个儿子,你可千万得帮这个忙。”

  张林义正词严地告诉表哥,“表侄子强奸罪没有疑义,你千万不要去找被害人,否则,你会犯伪证罪。”

  可是,表哥不信他的话,还是找了被害人做工作,被害人当庭翻证。

  张林的内心十分痛苦。表哥的父亲也就是张林的舅舅,与张林情同父子。一边是法律的尊严,另一边是难以割舍的亲情,究竟应该如何取舍?最终,张林还是启动了侦查监督程序,将表哥以涉嫌伪证罪批捕。

  舅舅老泪纵横:“张林,你就没有案子办了吗?非要为难这父子俩?”

  张林跪倒在舅舅面前:“舅舅,我也不想把他们送进监狱,但我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职责!”

  面对权钱交易,张林更是没有丝毫犹豫。2007年11月,张林审查起诉原新沂市公路养护工程公司经理蒋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一案。蒋某的亲属为求得张林的“照顾”,在办公室送给他2万元钱,被张林严词拒绝。

  2008年3月31日,新沂市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蒋某有立功情节而对蒋某减轻处罚。

  当时双腿尚未痊愈、仍然拄着拐杖上班的张林经审查后认为:新沂市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遂建议召开检委会研究提请抗诉。抗诉后,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蒋某被依法改判有期徒刑十四年。

  蒋某的亲属知道后,威胁他说:“你的腿还想再断一次吗?”“你可以打断我的双腿,但我还是会这么办案!”张林的话令人动容!

  “你心里肯定也有许多困惑,是吗?”记者追问。

  “长期从事法律监督工作,我得罪了很多人,有些亲戚、朋友都疏远了。但如果让我在公与私、情与法之中取舍,我是不需要衡量的。因为从我成为人民检察官的那一天起,维护法律的尊严,就已经是我毕生的追求!”张林凝视着办公室里的一幅莲花图,坚毅而决绝。

  记者的眼睛湿润了。(本报记者李明耀 特约记者唐颖 通讯员辛剑)

【编辑:吴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