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对夫妻为避债务 竟两次于同日离婚又复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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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一对夫妻为避债务 竟两次于同日离婚又复婚
2009年08月19日 12: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宁波8月19日电(见习记者 何蒋勇)祁某与焦某于2006年4月13日结婚,没想到结婚仅两年多,夫妻两人竟两次在同一日内离婚又复婚。如此频繁的分分合合,究竟为何呢?原来,两人离婚的真正原因,不是因为感情确已破裂,其目的是为了逃避债务。

  据了解,祁某与焦某于2006年4月13日结婚,没想到结婚仅两年多,两人便于2008年7月14日协议离婚,更令人诧异的是,就是在同一天,两人又复婚了。同样的事情在2008年的7月21重新上演,祁某与焦某在同一天协议离婚,几个小时之后又马上复婚。

  2008年4月9日,祁某与宁波江柏木业有限公司共同向陈某借款人民币100万元整,并约定于2008年5月8日归还,但是,借款到期后,祁某迟迟不肯归还,于是,陈某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8年11月25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祁某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归还原告100万元本金及逾期还款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婚前,祁某拥有房产一处。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诉讼期间,祁某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将该房产过户给丈夫焦某,这样,虽然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查封了此处房产,但仍然无法执行。

  目前,陈某已就此事向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

【编辑:吴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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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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