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色魔”四年强奸三十人被执行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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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色魔”四年强奸三十人被执行死刑
2009年08月20日 16: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长春八月二十日电(吴兆飞 胡春晓 张玉卓)二十日上午,在吉林省德惠市连续实施强奸犯罪三十起,抢劫、入户抢劫多次的刘加军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据法院介绍,刘加军因涉嫌犯强奸罪,于二00七年八月被刑事拘留,同年九月被逮捕。

  法院一审查明,被告人刘加军自二00三年二月至二00七年八月期间,实施强奸犯罪三十起,强奸妇女三十人,其中未成年人十五人,还在强奸中多次实施抢劫、入户抢劫。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加军在一定区域内长时间连续多次强奸犯罪,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引起当地妇女恐慌,严重扰乱民众生活,犯罪气焰十分嚣张,社会危害性极大,故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刘加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后,刘加军不服,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吉林省高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长春中级法院于二十日上午对刘加军执行了枪决。(完)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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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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