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市购得仿真手枪和子弹转买 三名枪贩子获刑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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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黑市购得仿真手枪和子弹转买 三名枪贩子获刑
2009年09月05日 13: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丽水9月5日电(记者 袁爽 通讯员 张庆华)以人民币3500元的价格从黑市购得仿“六四”手枪和子弹,两次转手价格就飙升至15000元,妄图以这种手段牟取暴利的三名枪贩子“湖南”、“豹子”和“韩韩”(均为绰号)日前在浙江丽水莲都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法院当庭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五年六个月和四年。

  今年3月底,绰号“湖南”的34岁湖南籍男子彭延刚以3500元一把枪、两发子弹的黑市价格从贵州一老乡处购得两把仿“六四”式手枪和四发子弹。随后其将枪弹秘密运送到浙江绍兴越城区,先后以每把枪和两发子弹8000元的价格将上述枪弹贩卖给早有联系的绰号为“韩韩”的24岁湖南籍男子田仁学,从中谋取暴利9000元。此后,“韩韩”又分别以13000元和15000元的价格分两次将枪弹贩卖给绰号为“豹子”的32岁安徽籍男子余宝山,从中赚取差价12000元。不久,“豹子”又将购买的枪支弹药以相同的价格转卖给王某和“小胖”(均在逃)。

  4月25日,从贩卖枪支弹药过程中赚到甜头的“湖南”又以3000元的黑市价格在湖南省“徐老二”处购得仿“六四”式手枪一把和子弹两发,不料在秘密携带至浙江丽水莲都区欲进行贩卖时被警方抓获。

  8月17日,“湖南”、“豹子”和“韩韩”三人被莲都检察院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提起公诉。

  莲都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明知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杀伤力的枪支而非法进行买卖,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告人彭延刚、余宝山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弹药的正常管理活动,从重打击严重违法犯罪和累犯,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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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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