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拒入传销团伙跳楼身亡 传销人员集体逃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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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拒入传销团伙跳楼身亡 传销人员集体逃跑
2009年09月08日 11:25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阜阳法援全力相助,该案即将移送起诉

  河南省洛阳市的李萌萌被好友骗到阜阳,因强烈抗拒入伙传销,于今年5月1日从所困的出租屋六楼跳下身亡。昨日,该案已初步侦查完毕,即将移送起诉。

  收缴手机轮番“洗脑”

  20岁的李萌萌是洛阳市宜阳县人。 4月25日,李萌萌接到好友杨小娜的电话,称在安徽阜阳的一家服装厂工作,每月工资1500元左右,邀请李萌萌来打工。 4月27日晚,李萌萌在阜阳火车站见到了杨小娜,后随杨来到其住处。当晚,杨小娜以欣赏李萌萌手机为由,将她的手机转交给另一男子。

  次日上午,杨小娜带李萌萌到一民房里听课。李萌萌听了一会就拉着杨小娜出来说:“这是传销,我要走。 ”但杨小娜却说这是直销。闻讯赶来的杨的朋友连拉带扯地把李萌萌又带回出租屋里。他们轮番做李萌萌的思想工作,但李萌萌坚决不听课。

  酿下血案集体逃跑

  5月1日凌晨2时许,杨小娜被楼下一阵阵呻吟声惊醒。她喊起同伙跑下去,发现李萌萌血肉模糊地蜷缩在楼后的地面上。他们拦下一辆出租车,赶到一家医院抢救李萌萌。二十分钟后,李萌萌停止了心跳。医护人员当即报警。当地警方迅速赶到案发现场,那里早已人走屋空,只留下一些没有来得及带走的教材等。阜阳市颍州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杨小娜依法控制。

  据悉,其余嫌疑人均已被网上追逃。阜阳市司法局法援中心指派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代理受害人家属参加诉讼。昨日,代理此案的张华律师介绍,继《禁止传销条例》实施三年后,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组织领导传销罪”,此案若查实后,可数罪并罚,另以传销罪立案侦查起诉。 (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为化名)(聂学剑、张杰、陈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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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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