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案南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刑拘39人——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黑龙江案南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刑拘39人
2009年09月09日 11:52 来源:东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绥化市政府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情况。记者 高长利摄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记者从8日召开的绥化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大量侦查、调查工作,备受关注的黑龙江南山水利工程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刑事拘留涉案骨干成员39人,依法冻结、扣押了一批赃款赃物。

  据绥化警方初步统计,该案涉及辽宁、黑龙江、吉林群众10000余人,涉案资金5亿余元。经侦查,该公司自2006年以来,先后在东北三省设立了14个办事处,以开发建设项目为由,以每月6%或9%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拉人头给予提成奖励等手段,用后期吸收的投资者资金支付先期投资者的本息,制造按期履约的假象,维系非法集资活动的资金运转,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投资。

  据专案组副组长、绥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鄢有强介绍,7月30日—8月10日,在哈尔滨市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专案组在哈尔滨设立8个调查取证登记点,进行了为期12天的投资群众登记取证工作。同时也接待了大庆、绥化等地的部分投资群众。

  截止至9月7日,绥化警方已刑事拘留董小凤、张义海等涉案骨干成员39人,批捕白俊才、毛寿增等27名犯罪嫌疑人。在法定时限内,公安机关还将对已抓获的涉案嫌疑人陆续报捕。截至目前,依法收缴、冻结非法资金400余万元;依法扣押南山水利工程公司一批建筑物、耕地、林木、车辆、机械设备及基础设施;依法扣押犯罪嫌疑人在哈尔滨、绥化及海南三亚、广西北海等地1100多平方米的房产。

  为最大限度减少群众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经绥化市公、检、法三机关决定,对于所有曾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者,凡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上缴非法所得及收益的,公安机关将视情节不予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绥化警方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力度,追缴涉案资金,追捕在逃人员。同时,深入开展涉案账目审计、投资群众调查取证等工作,尽快全部查清投资群众的损失底数。相关部门将对扣押财产抓紧进行评估和可行性论证,由市、县两级政府组织招商引资,把可行项目盘活或变现,努力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记者 高长利)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