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机动车当作“唐僧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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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把机动车当作“唐僧肉”
2009年09月09日 13:35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环保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量,希望向机动车征收污染防治税。(9月7日中新社)

  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得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来分析。从理论层面看,机动车造成了环境污染,且是大气污染的“罪魁祸首”,国家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并可能将税收用于环境治理,总算师出有名。

  但从现实层面看,对照机动车现有税费负担,增设污染税并非理所当然。原因在于,我国对机动车所征收的税费已经非常多、非常重,开征污染税,涉嫌重复征税。资料显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的汽车税收为5至6种,而中国汽车税费达20多种,有的地方多达40多种。车辆购置阶段所缴税费占车价的比重,美国平均为4%,日本为6%~11%,德国为14%,中国则为30%~35%(增值税17%、消费税3%~8%,购置税平均为10%)。有的城市还收取牌照费,有的地方则有新车检查费、车辆移动证费、工商验证费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在车辆使用阶段,除了燃油税,我国的机动车要缴纳车船税、车辆管理费、停车费,而包括交强险在内的车辆保险费居高不下。而过路费、过桥费并未因燃油税改革而取消,再加上很多城市收取进城费,可以说,各级各地向机动车征收的税费多如牛毛,机动车成了一块“唐僧肉”。

  所以,单看征收机动车污染税,似乎合理,但联系到我国机动车既有税费负担,征收污染税的合理性就大为可疑。广大车主们一定会质问:所缴税费都用在了哪里?为什么不能将其中一部分用于环保呢?如果非要征机动车污染税,那么前提就是规范既有的机动车税种及税率,并清理不合理收费。

  税费负担过重会抑制汽车消费,阻碍汽车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产销两旺,对经济复苏起到了积极作用。汽车产业发展对于拉动上下游产业复苏、增加政府税收、增加就业岗位,同样是功莫大焉。希望有关方面不要把机动车当成“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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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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