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经理不愿生孩子被起诉离婚 曾签生子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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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经理不愿生孩子被起诉离婚 曾签生子协议
2009年09月15日 08:32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你之前不是答应了的要生孩子吗,为啥要反悔,不愿去治病?”“明知道我害怕手术,为啥不体谅我?”昨日,在江北区法院,某房产公司副总李仁勇将在观音桥某百货公司任经理的妻子吴雯雯告上法院,称“不生孩子,就离婚。”

  婚前协议不生就离

  离婚,对于李仁勇来说,是证据确凿。因为他与妻子曾签协议:1年内生孩子。据他陈述,他今年39岁,是某房地产公司的副总,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去年还单身的他,通过婚介,认识了35岁的吴雯雯。在竞争激烈的大型百货公司当经理,吴雯雯的情况跟他差不多,没时间谈恋爱。

  相识后,两人对对方的感觉都不错,李仁勇不但吃苦耐劳,对吴雯雯的母亲也很好;吴雯雯也知书达理。于是,两人在认识半年后,决定结婚。但李家担心吴雯雯年龄偏大,又是事业型女性,婚后会不愿生孩子。李仁勇的母亲就提出,如果两人要结婚,吴雯雯就要在结婚后,放下工作给儿子生个孩子。起初,吴雯雯并不愿意,但在家人的劝说下,她最后还是答应了。于是,结婚前,在李仁勇母亲的要求下,两人定下协议,结婚后1年生一个孩子,否则就离婚。

  老婆害怕上手术台

  今年初,两人结婚,并过着甜蜜的新婚生活,但两个月过去了,吴雯雯一点怀孕迹象都没有,李仁勇便陪她上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是吴雯雯输卵管堵塞,无法怀孕。李仁勇便劝妻子尽快进行治疗,吴雯雯吃了一些药,但并不见效。李仁勇要求吴雯雯去做疏通输卵管手术。但吴雯雯不愿意,因为她有手术恐惧症。她还说,只要两人生活相互扶助,不要小孩照样会过得很好。

  但李仁勇不接受她的观点,特别是李仁勇的母亲,见儿媳不愿治病生子,检查结果出来后的第三天,李仁勇的母亲就冲吴雯雯嚷:“你想让我们家断子绝孙吗。”从此以后,夫妻俩就常常为不能生子的事发生口角。今年6月,李仁勇起诉到江北区法院,要求按照当初协议离婚。

  法庭调解破镜重圆

  “我不愿离婚。”吴雯雯说。她不能生子并不是她主观原因,而是有疾病,因为她非常爱丈夫,因此不愿意离婚。对此,李仁勇表示,虽然妻子不能生子不是她的主观原因,但是,她不能生子却是事实,这违反了婚前签订的协议,因此按照协议应当离婚。

  由于涉及隐私,庭审中,法院宣布休庭,单独组织两人调解。

  昨日下午,记者从法院了解到,经过调解,李仁勇表示,虽然他与妻子恋爱不久便结婚,但他很爱妻子,可是妻子不能生子又不愿去治疗,母亲又给他很大压力,他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听见丈夫的心里话,在法官耐心做工作之后,吴雯雯答应,愿意克服手术恐惧去做疏通输卵管的手术。

  在调解后,法院下达了调解书。(记者 莫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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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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