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车费起争执 打死业主保安被判无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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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存车费起争执 打死业主保安被判无期
2009年09月15日 09:50 来源:沈阳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鲲鹏小区血案昨日宣判,三名被告人最高领刑无期

  时间:2009年9月14日

  地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类型:故意伤害

  因为缴纳停车费发生口角,保安殴打业主致死,血案耸人听闻,引发广泛关注。昨日,沈阳市中院对鲲鹏小区保安员李铁、王迪及杨程伟故意伤害该小区业主唐伟(化名)致死一案进行宣判,判处李铁无期徒刑,王迪和杨程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家属均表示将会上诉。

  保安打死业主

  李铁、王迪是皇姑区鲲鹏小区的保安,杨程伟是该小区物业经理的前夫。起诉书指控,2008年4月16日下午5时许,小区业主唐伟酒后来到保安室交(汽车)存车费,按照规定需要一次性缴纳3个月的车费,唐伟称自己已经很久不开车了,要交就只能交一个月的。保安李铁不同意,唐伟随后与他发生口角,继而厮打起来。

  被人拉开之后,李铁找来同事王迪和杨程伟帮忙,在该小区变电站附近,再次遇见唐伟,随后几人便扭打在一起。在唐伟被打倒地后,李铁等三人继续殴打。最后唐伟因头部多次受到钝器重击,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

  一审凶手道歉

  去年11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庭审中,李铁供述:“根据规定,存车费得3个月一起交。唐伟说他一个多月没开车,就交一个月的。我说,就算你没开车,我们还是帮你看车了。他就骂我,还拿手里的瓜子往我脸上砸。第一次被拉开之后,我吃亏了,就把同事找来了。谁知道他自己跌倒在变电器那里,看他抽了,我还给他抢救了,也打了120和110,后来我们就自首了。”最后陈述阶段,李铁、王迪均表示后悔。“我要向唐伟的家人道歉,给他们带来很大的创伤和伤害。 ”

  唐伟家属提出80余万元的民事赔偿请求,其中包括唐伟之子留学所需的40余万元费用。对此,同为被告的物业公司表示:“唐伟的儿子已经年满18周岁,不应该要求赔偿。”双方都同意法院对此进行调解。

  再审当庭翻供

  今年6月30日,此案再次开庭,年初归案的被告人杨程伟一句话让案件再起波澜。杨辩称:“我没打人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把我抓进来!”李铁则表示:“打人的就是我和王迪,没别人。”王迪也呼应称:“我接到电话说打架了,让我去帮忙,我就去了,没别人。”

  公诉人提出,有目击证人证词证实看到一名身上有文身、穿拖鞋的男子也参与殴打被害人。对此杨程伟当庭翻供:“我到案发现场时他已经不行了,我一直抢救来着。”在随后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杨程伟的辩护律师又当庭传唤了4名证人到庭举证。这4人对公诉人以及审判员的一系列提问回答含混不清。当公诉人一再追问“到底看没看见杨程伟上前参与殴打被害人”这一关键环节时,4人的回答近乎一致:“当时情况紧急,我没看见,也没注意。”“我也不知道啊,好像是没打吧。”

  最重被判无期

  9月14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李铁和王迪虽然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但是在交代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和自己的罪行上有所隐瞒甚至伪造案件经过。所以对于被告人李铁和王迪不予认定为自首,只能算作主动投案处理。

  被告人杨程伟单方面表示受沈阳某物业公司管理,但没有相应的证据出示,法院视为证据不足。但是物业公司明知道杨程伟等人在小区收取停车费这个事实却没有加以阻止,法院判定物业公司管理不善,承担20%的责任。

  最后法院判处李铁无期徒刑,王迪、杨程伟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3名被告人另需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共计25万余元,物业公司赔偿人民币6万余元。(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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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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