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跳下百米电视塔自杀 其父向管理部门索赔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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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跳下百米电视塔自杀 其父向管理部门索赔
2009年09月17日 11:22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老常之子常某到电视塔顶吃完饭后翻越2.8米高的护栏跳塔身亡,老常认为电视塔管理部门没有尽到谨慎义务,向其索赔45万元。16日,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法院认为电视塔管理部门提供的安全措施已足以保障游客安全,驳回老常的上诉。

  今年50岁的老常在法庭上表示,他的儿子于去年10月11日,在青岛电视塔就餐观光旅游时,从100多米高的电视塔上坠落身亡,电视塔没有提供安全的旅游环境,也未尽到谨慎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南法院调取青岛广播电视塔观光平台服务中心当日的监控录像发现,常某购票进入电视塔后先在旋转餐厅用餐,又到观光平台逗留,然后攀登翻越护栏跳塔自杀身亡。

  法院认为,青岛电视塔服务中心已经在电视塔的观光平台上安装了2.8米的护栏,并安装了监控设施,因此可以认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于常某自杀行为是在瞬间发生的,不能要求经营机构再负担阻止游客自杀的义务,因此驳回老常的诉讼请求。记者 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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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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