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难奈“潜规” 老人出游大一岁多交一百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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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难奈“潜规” 老人出游大一岁多交一百元
2009年09月18日 15:26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旅行社称“购买力弱”就要多交钱 记者调查发现新规难奈“潜规”

  与老伴相差仅一岁,外出旅游时却比老伴多交了100元。合肥市民洪先生无意中看到《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后,强烈质疑旅行社多收他100元是歧视老人。

  游客:相差1岁,多交一百

  洪先生介绍,自己今年60岁,老伴59岁。年初,儿子在一家旅行社徽州大道营业部为老两口预订了海南游的行程。 2月份,他和老伴高兴地踏上了旅程。游玩结束回家后洪先生发现,自己海南游的价格是1820元,而老伴的却是1720元。他马上找到旅行社,“工作人员解释超过60岁就要加100元,是旅行社的规定”。洪先生质疑,现在国家对60岁以上的老人都有很多优惠政策,为何旅游反而比60岁以下的人贵呢?

  旅行社:购买力弱,所以多收

  16日下午,该旅行社当初负责洪先生老两口出游事宜的工作人员钱先生称,洪先生老两口所选择的行程是带有购物项目的海南游,原本的价格就是 1820元,因为导游会带游客进店购物,所以洪先生老伴的100元就按照事先的约定由购物店垫付,也算是给旅行社的回馈,旅行社对所有60岁以下游客都是这样的政策。而由于购物店认为60岁以上的老人购买力相对较差,在约定中不予补贴100元,因此洪先生就需要自己掏这100元。

  “今年5月1日《旅行社条例》实施后,我们已经取消了这样的规定,否则我们要挨罚的。 ”钱先生说,洪先生看到旅行社里宣传《条例》的海报后,一直在和旅行社交涉。但因为他们是5月1日以前出游的,并不能按照《条例》的规定来套用。当初多收洪先生100元旅行社是按照旅游业多年来形成的“潜规则”操作的,也不是他们旅行社一家这样做。

  -调查

  新《条例》难奈“潜规则”

  那么,《条例》实施后,旅行业中的这种“潜规则”在合肥是否还存在呢?昨天,记者走访合肥市多家旅行社,得到的答案是仍有旅行社在实行“潜规则”。安徽某旅行社的宣传页面上,记者看到在会员价一栏标着“老年人价格:2000元/人,成人价格:1800元/人”。

  另一家旅行社合肥双岗营业部负责人柯女士称,旅行社含有进购物店项目的路线,老年人的价格会适当加一点,原因是购物店方面与旅行社达成的补贴协议。对于《条例》实施后旅行社取消了这个“潜规则”一事,柯女士认为:“那只是一时的,可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且现在多收费的也不只我们一家。 ”其他多家旅行社,回答含糊其词。(李宜静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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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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