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东西被打骨折 男子向被盗工地索赔——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偷东西被打骨折 男子向被盗工地索赔
2009年09月25日 09:5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未成年男孩徐某跟同伙一起去工地偷东西,结果被工地雇用的保安发现后一顿暴打,徐某被打得手脚骨折。为了讨要医疗费,徐某将被盗工地的承建单位起诉索赔。昨天记者从房山法院窦店法庭获悉,法院已受理此案。

  2007年2月7日晚,当时还未成年的徐某和几个同伙一起行动,到房山区窦店镇一小区正在施工的工地盗窃铁卡子。在盗窃过程中,徐某等人被工地的值班保安发现并追赶,几人急忙四散逃走。徐某跑得比较慢,被工地上的4名保安按住群殴了一顿。后经诊断,徐某右内踝骨骨折、右尺骨骨折、右手手指骨折,经鉴定为轻伤。

  事发后,徐某被送往医院治疗,花去医疗费一万多元。因为当时他还是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他未给予处罚,而打人的4名保安却因殴打徐某承担了刑事责任。2007年8月,4保安被房山法院判处一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徐某认为,被盗工地由被告建筑公司承建,保安人员也由该公司雇用,他被保安打伤,该建筑公司应当承担他的医药费及相关费用16000元。

  该建筑公司称,他们在事发后曾赔给徐某1.5万元,因此现在不愿再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王秋实)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