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兄弟劫持人质为母筹钱治病案”一审宣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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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两兄弟劫持人质为母筹钱治病案”一审宣判
2009年09月28日 16:3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情节较轻,哥哥领刑五年半,弟弟获判缓刑

  今天(9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张方述、张方均两兄弟劫持人质为病母筹措医疗费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张方述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张方均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21日10时许,张方述为了给因突发性脑溢血病危住院的母亲筹钱治病,准备了水果刀、纸牌等作案工具,纠合弟弟张方均一起到白云区三元里古庙附近,由张方述持刀劫持途经该处的妇女邝某作为人质,张方均则在一旁展示写有“我只求有关部门能够贷款给我18000”等字样的纸牌,要求贷款18000元救治母亲。闻讯赶至的公安人员经过劝解后设法将张方均带离,并说服其配合公安人员到现场劝说张方述释放人质。同日11时30分,因劝说无效,公安人员强行将人质邝某安全解救,并当场抓获张方述。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方述、张方均持刀在公共场所劫持人质,索要钱财,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两被告人出于筹钱救母的目的临时起意绑架他人,虽然动机有别于一般绑架犯罪,但同样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依法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在实施共同犯罪中,张方述提起犯意、准备作案工具、负责分工和确定劫持对象,并直接实施了劫持人质的实行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张方均受哥哥张方述的纠合,实施了配合张方述展示纸牌、提出索取钱款的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是从犯。鉴于两被告人在绑架人质过程中没有殴打、侮辱人质,也没有造成伤害后果,最后亦未实际索得财物,两被告人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较轻的绑架行为,依法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科处刑罚。综合各项量刑情节,决定对张方述从轻处罚;对张方均减轻处罚。同时,考虑到张方均在案发过程中未直接对被害人实施劫持和人身威胁,犯罪情节较轻,归案后已经认识自己的罪过,并且能够真诚悔罪,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决定对张方均适用缓刑。

  宣判后,白云区法院还当庭对两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告诫两名被告人“行孝也要遵纪守法,不能违法而任意妄为”。

  为了缓解被告人在宣判阶段的紧张焦虑心理,引导被告人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理性对待判决结果,宣判结束后,受法院的委托,广州市晴朗天心理咨询公司还安排了两名心理咨询师对两名被告人进行了心理辅导。

  记者在现场看到,两被告人在获知判决后,泪流满面,对伤害被害人表示后悔,对法官的耐心、法院的人性化判决表示感谢,对社会各界为母亲看病的热情捐助表示感恩。

  记者 杨晓梅 通讯员 董辉华 胡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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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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