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0月12日电 (王华 穗宣) 广州市民政局今日宣布,从十月起,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孤儿等政府福利机构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
据此,广州市财政每年需增加支出超过七千五百多万元,使近八万农村贫困人口和全市孤儿(弃婴、弃童)以及三家市属福利事业单位的政府供养人员受益。
作为广州“惠民六十六条”政策内容,该市从本月起,将目前农村平均低保标准从每月二百二十元调整到二百七十元,与低保标准为基础确定的农村五保供养、基本医疗、分类救济等其他社会救助水平相应提高。全市孤儿(弃婴)养育标准和市属福利机构政府供养人员的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六百五十元。
这是广州第五次统一提高低保标准,平均增幅超过二成三,使该市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低保平均标准的七成多,提前两年实现在二0一二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低保标准七成的目标。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农村的社会救助面,使农村近八万名困难群众直接受惠。
据了解,广州现共有孤儿、市属福利事业单位供养的“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人员三千九百六十一名,其中孤儿两千九百二十一名。此前上述人员供养标准从两百至五百元不等,部份供养人员难以得到完善的保障,此次广州市将此类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六百五十元。
据测算,广州市财政将为此增加支出六千六百多万元农村低保金和八百九十多万元供养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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