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起股票诈骗案审结 股民被骗上百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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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首起股票诈骗案审结 股民被骗上百万
2009年10月14日 13:48 来源:大河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河南省某厅陶瓷玻璃处原职工罗银(化名)以能给人买到即将上市的职工内部股为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骗取两名投资者129万元。昨天,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特殊的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罗银有期徒刑14年。据悉,这是审结的河南省首起股票诈骗案。

  据上街区检察院查明,在同熟人张某、安某的一次闲谈中,41岁的罗银自称能买到即将上市的职工内部股,并先后给两人购买了浙江海越股票,后该股票果然成功上市。在取得两人信任后,罗银以能为两人购买即将上市的康恩贝、华发股份、山东科达企业职工内部股为名,从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先后骗取张某、安某现金129万元。结果等了一年多,张某、安某发现股票仍未上市,联系不上罗银,两人报了案。2008年10月16日,罗银被厦门市公安局钟山派出所抓获,赃款未追回。

  案发后,据罗银交代,他自己其实没有能力为别人买到职工内部股,至于为什么第一次给被害人购买的浙江海越股票会上市,那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银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这是审结的河南省首起股票诈骗案。

  检察官提醒

  目前股票诈骗形式多样,并且多利用网络、电话等手段进行诈骗。此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报纸、电视等各类媒介发布虚假信息,或者以能买到即将上市的职工内部股,或者利用一些股民急于入市“抄底”、缺乏专业知识,实施诈骗。犯罪分子还会采用拨打电话等手段,以推销“炒股软件”、“新上市股票”为名实施诈骗。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相信一些网站宣称的“推荐黑马”、“保证高收益”等招募收费股票投资会员的宣传;警惕打着所谓“某股票投资公司”、“某股票投资咨询公司”、“某股票研究中心”、“某证券投资管理公司”等招牌的“单位”,夸大荐股业绩的网站和有关荐股博客、日志、QQ群。

  可登录证监会网站、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核实对方是否为合法的、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公司,也可致电所在地证监局咨询对方是否属合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要谨慎对待各类网络信息和陌生人的电话,认真甄别其真伪,不可冒昧地向指定账号汇出钱款,不要把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费汇入任何个人银行账户,投资者一旦遇到类似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应注意收集证据,及时向证券监管部门举报,到公安机关报案。记者刘昌武韩景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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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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