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拍卖“1岁女婴”雷倒众人 卖家称并非贩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网店拍卖“1岁女婴”雷倒众人 卖家称并非贩卖
2009年10月15日 11:43 来源:四川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某购物网站的店铺内挂出“1岁女婴”,雷倒众人,目前该网店已被查封

  网络发达的今天,很多东西都能通过网络购买,由此也出现很多千奇百怪的商品。继英国10岁女童佐薇把自己61岁的姐姐公然放到网上拍卖后,国内某知名购物网站上又出现一条“雷”人交易信息:拍卖婴儿,引来网络一片谴责声。昨(14)日记者联系到卖家,对方解释,“是送养,不是贩卖”。目前该网店已经被查封。

  网店拍卖女婴

  昨日下午,猫扑大杂烩中一则新发布的帖子很快引起众网友注意。题为《居然把自己的孩子放在上面拍卖,这什么父母啊》,并上传了2张某购物网站的网页截图。

  从截图上的信息得知,一位来自江西樟树的卖家将一名“婴儿”挂上自己的网店,标价1元,卖家承担运费。说明一栏里写到,宝宝是自己姐姐的女儿,出生于2008年4月14日,“因为想要一个男宝宝,所以决定送给有缘的家庭”。信息提到,宝宝的父亲身体健康,大专文凭,母亲血型为O型,皮肤白,大眼睛,“小孩子也是大眼睛,很可爱,希望大家能为了小孩子着想。”

  最后,卖家还说明,有意者可当面看人,并提供了女婴照片两张。照片中的女婴,应该分别是出生不久和1岁以后的照片,白白胖胖,甚是可爱。

  网友惊呼太雷人

  帖子发出后,迅速传开,“雷”倒一票网友。豆瓣网上,网友“An。”称,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囧”的网店。猫扑网友更是惊呼:“人贩子都开网店了啊?”更多的人是谴责父母的不负责任:“既然不要当初干吗要生下来,现在又想这么随便在网上卖掉,这都什么人啊。”也有网友认为,这也许是一次恶作剧。

  网站:已查封该用户

  昨日,记者点开该购物网站,显示该用户已经被查封。

  记者随后联系到该网站的公关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下午他们接到用户的举报,说有人贩卖婴儿,他们查到以后,直接将该“商品”下架,用户查封。“这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而对于被封店铺的具体信息以及拍卖女婴发布的日期,他表示并不清楚。

  连线卖家>>>

  “这是送养,不是贩卖”

  傍晚,记者根据网帖截图上的信息,联系到该网店卖家,一位姓喻的25岁年轻男子,江西樟树人。他说,女婴是自己亲姐姐的女儿,对于网店被查封一事,他并不知情。

  喻姓男子告诉记者,自家家境并不宽裕,姐夫又是家中独子,一直想要一个男孩,基于此种原因,所以把外甥女的照片挂在了网店上。而此前,他的网店上都卖的是家里不用的东西,比如DVD、闹钟等。不过他一再强调,“我不是贩卖人口,而是送养,并不要求物质或者金钱上的回报。”

  “买家”联系过但姐姐舍不得

  信息挂上网后,有一位安徽的男子联系过他,对方是医生,夫妻俩没有小孩,也一直想要一个女孩,所以有意领养。后因姐姐舍不得,他未给对方答复。事后,母亲还因此骂他一顿,称“自己再怎么苦,也要把娃娃带大。”

  “主要看姐姐意愿,如果继续考虑,就去正规的领养网,找合适的好心人。”怎样才是合适?喻姓男子说:“家庭条件一般就可,男女双方有正当工作,是真心对女孩好。”

  律师说法>>>

  “送养”说就不违法吗?

  对于喻姓男子“这是送养,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说法,四川路石律师事务所蒲葵律师表示,这并不准确,根据收养法,对收养人、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条件都有相关的严格规定,如“被收养的人必须是未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而“送养人必须是孤儿的监护人,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或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亲生父母”等,否则,将可能构成非法贩卖儿童罪,要受到刑事的处罚。而该名男子的条件看起来并不符合规定。

  来源: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第E日记者 肖莹佩 实习生 金春色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