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家属不接受疑凶道歉
贾贝娟父亲:他已经丧失了人性,我们不能原谅他,希望法律严惩他
昨日上午,两名女白领被杀案疑凶赵顺勇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被告人赵顺勇抢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也一并公开审理。
疑凶交代还原劫杀经过
赵顺勇年仅22岁,案发前从辽宁来穗暂居。在昨日的庭审中,他一直低着头,用微弱的声音回答公诉人的询问和调查,还原其作案过程。
2008年12月22日18时许,赵顺勇来到广州市粤垦路521号五星阁5D房,利用之前租住该房时留下的钥匙打开房门。
入屋后,赵顺勇先到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放在随身携带的书包内,随后在房内翻找财物。约20分钟后,被害人匡娟华回到家,赵顺勇听到开门的声音,就躲到阳台的窗帘后面。
19时许,被害人贾贝娟也回到家,她到阳台时,发现了赵顺勇并大喊“救命”,赵顺勇即用水果刀朝贾贝娟的颈部连刺两刀,致其倒地后死亡。
赵顺勇欲开门逃跑,发现门被挂锁锁上。这时,从洗手间出来的匡娟华发现赵顺勇并大喊“救命”,并躲回洗手间,赵顺勇折回洗手间持水果刀多次捅刺匡娟华的颈部、头部,致其死亡。
潜逃之前,赵顺勇将房间里的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两部手机和一台数码照相机拿走,而且打开死者的手提包,将装有银行卡和现金约400元的两个钱包拿走后逃离现场(据警方估算,赵顺勇所抢得的赃物价值7600多元)。
逃离现场后,赵顺勇将水果刀丢入珠江,然后到北京路一间手机回收店将抢得的一部手机卖掉,把钱包里的现金拿出,又将钱包丢进垃圾桶。
次日,赵顺勇带着抢得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和相机,乘坐火车回到辽宁老家。
31个小时后,赵顺勇被警方在辽宁老家抓获,随后被逮捕。
死者家属各索赔110万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称,被告人赵顺勇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昨日上午,在附带民事诉讼案审理时,死者家属委托律师向被告人赵顺勇各自索赔110万,其中包括死亡赔偿金近52万元、丧葬费6万元、精神损失费52万余元。
双方家属均表示,被害人有着高学历和固定工作,本应该精彩的生命遭到毁灭,两个女孩的离去,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和灾难。
据匡娟华的父亲匡伯透露,本来想追加房东和物管为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但是目前还没得到法院的同意。随后,可能会单独起诉房东和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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