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计生部门发“生育财” 办证须交公益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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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永清计生部门发“生育财” 办证须交公益金
2009年10月20日 1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村民赵某向记者出示的“二胎服务费”收据。 宋敏涛 摄
    图为村民金某办理“二胎准生证”时,计生部门开具的“奖励扶助基金”票据。宋敏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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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廊坊10月20日电 (记者 宋敏涛 徐艳辉)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曹家务乡部分村民在办理“一胎准生证”、“二胎准生证”时,被以“奖励扶助公益金”、“服务费”等名义收取360元、600元以及1000元不等费用。日前,多名村民向记者反映这一情况,质疑其为“乱收费”,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永清县曹家务乡北大王庄村民金某告诉记者,“2002年办理‘一胎准生证’时,乡计生办工作人员收了我300元钱,就说是办证费用,2008年,我在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下办理‘二胎准生证’时又被收取了700元钱,并开了张收据,然后让我拿着这张收据条去换准生证。”如果不按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要求交钱,就拿不到准生证,无法给孩子上户口。金某向记者出示的交款收据显示,该收费项目被冠以“奖励扶助基金”名义收取。

  在曹家务乡,村民王某、雷某等人纷纷向记者反映,他们也被以同样的名义收取了这些费用。记者了解到,这些收费项目大都相近,办理“一胎准生证”需缴纳三百多元,无任何名义和票据。符合计生政策条件下,办理“二胎准生证”时需缴纳六百至一千元不等费用。在不同年份,收费标准也有不同,但大多被冠以“二胎服务费”、“奖励扶助基金”等名义开具收据。村民在领取“准生证”时必须将交费收据再交回给计生部门。

  据村民反映,涉及计生费用收费混乱,并非仅为“办证费用”。村民赵某介绍,她已经40岁出头,育有一儿一女,已不想再生育,多年前已在卫生院采取带避孕环措施,但近期又被告之必须到县计生局指定的城西医院采取“上环”措施,并交纳1000元钱“上环费”,否则不予补发“二胎准生证”。

  村民金某告诉记者,他对计生部门收取这些办证费用颇有质疑。为此还特意登陆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查询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为他们遭遇的这些收费项目都不合理,但又很无奈,“如果不交钱他们就不给办准生证,办不下证就无法上户口,甚至会给子女将来的医疗防疫、入学等带来一系列麻烦问题。”

  该地办理“一胎准生证”和“二胎准生证”涉及的收费到底是否合理?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永清县计生局求证。永清县计生局刘万礼局长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办理一胎登记卡,在怀孕三个月内免费登记。对于符合相关计生政策而办理“二胎准生证”的,只收取工本费1.5元。至于“奖励扶助公益金”、“二胎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刘万礼表示,从未听说过,法律规定的收费中不存在该项目。若存在这些乱收费问题,有可能是个别基层计生干部的违规行为。

  记者表示,在曹家务乡多个村子走访时,均发现类似情况。刘万礼局长则称,他将会对此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将会报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调查结果将会尽快通知记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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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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