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机坪通行证”专偷空姐钱包 被告人在沪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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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机坪通行证”专偷空姐钱包 被告人在沪获刑
2009年10月26日 18: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十月二十六日电 因工作需要持有“机坪通行证”的郭某,利用此便利,先后窃走八名空姐的皮夹,并使用窃得的银行卡、美发卡提现、消费,共计一万九千余元人民币。记者今日获悉,上海长宁区法院新近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据悉,今年二十五岁的郭某二〇〇六年大学毕业后,如愿被某航空公司录用,在工程技术部任飞机维修师,并持有机场特发的“机坪通行证”。今年四月初的一个上午,正在虹桥机场停机坪上做机务工作的郭某,登上了一架即将飞往北京的空客三三〇型飞机。他从空姐的拎包内窃得皮夹后迅速下了飞机。

  在之后的一个半月内,郭某以同样方式接连作案,先后从八位空姐的拎包中窃取皮夹,并尝试用身份证透露的“生日密码”,使用窃得的银行卡、美发卡提取现金和消费,共计近两万元。郭某还完整地收藏了这八位空姐的身份证。

  自作聪明的郭某利用被害人的身份信息,从内部网上查找被害人手机号码,然后通过移动通讯公司的网站向其中四名被害人发短信,使被害人有明确的怀疑方向,妄想以此逃避罪责。经被害人报案,警方排查后很快将嫌疑目标锁定在郭某身上。今年五月二十一日,郭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郭某家属退赔了被害人全部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考量郭某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庭审中自愿认罪,以及在家属帮助下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等情况,法庭酌情作出以上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民众,应将身份证与银行卡分开保管,同时,尽量不要用自己的出生日期作为银行卡密码,以使犯罪分子轻易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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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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