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发帖评17个相亲对象 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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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发帖评17个相亲对象 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2009年11月01日 14:57 来源:浙江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个多月前,网友“钱情交易”开始在瑞安某论坛发帖,用两万多字的篇幅,“连载”自己多年来的相亲经历,先后“晒”出了和他相亲的17名姑娘。

  截至昨天下午6点,此帖点击率超过3.7万次,已有近390个回帖。有网友称“钱情交易”写得真实,相亲经验值得探讨;也有网友表示,直接对相亲对象的相貌、职业、家境“品头论足”,缺乏对别人的尊重;更有网友凭借帖子中描述的相亲对象职业、年龄、地址等信息,揣测起“女主角”的身份……

  对17个姑娘品头论足

  根据“钱情交易”发帖内容,大致可以推断出,他今年27岁,温州瑞安本地人,家境、工作还不错,目前还处于事业打拼期。

  帖中介绍相亲对象的方式,大多先介绍姑娘的职业、家境等“硬件”,然后再对其交往感觉、性格等“软件”评论一番。

  文中不难看出,“钱情交易”26岁之后进入了相亲“高峰期”,并为越来越功利的相亲感到苦恼,他悉数列举了17次失败的相亲经历。对象包括幼儿园老师、IT女白领、女硕士和医生等,也有些条件很不错的富家女。

  在每段经历最后,“钱情交易”都要加上对自己的“总结”和对女孩的“评价”,有时嫌对方不好看,有时嫌对方太自信。

  比如总结第15次与一名女硕士的相亲,他总结:“可以天马行空、浮想连篇、心有灵犀,却无法一起柴米油盐”,没能走到一起。

  在第17次相亲经历中,“钱情交易”写到,“已经无心再去相亲了,关于现实和感情的矛盾,关于付出和收获的矛盾,关于过程和目的的矛盾,太多的矛盾让我觉得相亲仿佛就是一座迷宫……”

  晒相亲私密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而就在“完结篇”中,“钱情交易”透露,他和一名女网友,已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他提出了“闪婚”,而对方也同意了。

  有网友提及,“钱情交易”在网上晒相亲对象的做法,是不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陈一来律师解释,由于“钱情交易”的发帖内容中,并未具体透露相亲对象的姓名、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从法律上来说,目前还谈不上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问题。但从道德上来说,相亲本就是较私密的事情,未征得相亲对象同意,不宜在网络上公布相关情节。另外,若因此对相亲对象生活带来困扰并造成恶劣影响,当事人可以诉诸法律。

  (今日早报记者 解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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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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