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卖淫女裸照系记者擅自发布 非公安机关所为(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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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称卖淫女裸照系记者擅自发布 非公安机关所为(2)
2009年11月04日 03:27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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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淫违法,但公布人家裸照好像也不合法吧,就凭你是执法人员就能随便公布别人裸照吗?”

  ◇“严重的知法犯法事件,建议严查到底!执法者也要文明执法!”

  ◇“就算有罪,也不该你JC(警察)这样羞辱,具体怎么惩罚,法庭说了算。”

  ◇“公布照片,很难让我们对这些警察同志产生好感。”

  ◇“一,把一个女子的裸照公布于众,面部不加任何处理,隐私权何在!二,执法者,不懂法,法律何在!三,居高临下,权力执法,人权何在!”

  >>>评论

  2日,知名媒体专栏人士“五岳散人”也在经济观察网以《羞辱小姐的英雄们》为题对此发表评论。他说:在这样一张照片当中,我们是否看到某种限制?我想我们看到的是某些自认具有合法暴力、在低三下四的小姐面前具有强烈尊严感的人,起手把一个当场抓获的裸身女子用揪头发的方式展现在镜头前,表达这种暴力对于她们的支配权。

  “这种姿态就已经令人恶心了,如果照片只是放在档案中也就罢了,居然事后还要洋洋得意地公之于众,这种权力意识之低,已经到了地平线之下。”

  “五岳散人”认为,“这不是在羞辱一个小姐,而是在羞辱我们的社会,让别人觉得我们这里是不尊重基本权利的地方。或许这位英雄是不在乎的,但作为这个社会正常的一员,很多人在乎那种不被羞辱的权利。”

  >>>河南公安厅

  此事发生后引起河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昨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苏银海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调查发现,近日网上盛传的卖淫女裸照是由当地一名记者擅自发至网上,并非公安机关所发布。

  苏银海告诉记者,10月28日晚,郑州市公安局集中警力对中原区某洗浴中心、管城区某洗浴会所等多家涉黄涉赌场所,开展打击涉黄涉赌专项行动。当地多家媒体记者跟随采访,其中包括一名摄影记者。

  “后来,这名摄影记者将部分照片提供给另一名记者,后者将照片发布到网络上。” 苏银海说,该记者竟不顾职业道德将照片发到了网上,一点社会责任感都没有。但苏银海拒绝透露该记者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

  苏银海还表示,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前,河南省公安厅曾多次强调,民警在执法过程要尊重并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至于照片中光头便衣的执法行为是否过于粗暴,苏银海表示他当时不在执法现场,不便发表评论。

  综合新闻晨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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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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