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大制售假盐案宣判 首犯获刑13年处罚15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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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最大制售假盐案宣判 首犯获刑13年处罚15万
2009年11月05日 18: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11月5日电 (银雪) 中国内地最大跨省市的集供应、加工、销售一体的假冒食用碘盐案件5日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首犯徐守华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被判处罚金40万元。其余案犯分别被判处10个月到9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介绍,2007年8月到12月,重庆开县人徐守华与谭正兵二人合作制售假盐,二人以280元至430元不等的价格,从广东佛山及重庆本地买来工业盐和假冒食用盐小包装袋,分装成500克、1000克包装的假冒食用碘盐,然后以1800元至2000元每吨的价格,销往重庆15区县的农贸市场牟取暴利。

  同年底,谭正兵因回广东与徐守华拆伙。从此,谭正兵从广东专门为徐守华提供货源,而在渝的徐守华又邀约了甘秀勇,张琪夫妇入伙。在制售假盐过程中,徐守华让还其弟弟入伙,并联系了多个的假盐来源和假盐销售渠道,最终形成了由12人组成的制售假盐一条龙犯罪团伙。

  纸包不住火,市场上食盐销售情况异动引起了重庆市盐务局的警觉。通过对市场拉网式检查,该市盐务局于2008年11月10日将正在制假的徐守华等人抓个正着,并将这12人犯罪团伙一举摧毁。

  经当地法院审理认为,徐守华等12人没有得到食盐经营许可证,大量地制售假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首犯徐守华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被判处罚金40万元;判处谭正兵被判12年有期徒刑,罚金15万元。而12名案犯中,张琪和陈智愿因犯罪情节较轻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和2年,宣布缓刑当庭释放,其它的同案犯分别领刑10个月到9年不等有期徒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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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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