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女网友迫其拍裸照 沪上一“恶狼”获刑11年——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抢劫女网友迫其拍裸照 沪上一“恶狼”获刑11年
2009年11月10日 10: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上海十一月十日电(陈静 璞萱)网上相识仅一周,便轻信网友,不仅同游而且好心留宿,19岁女孩冰冰遭遇男网友抢劫,还被迫拍下裸照,冰冰的另两位女友也不幸被洗劫一空。记者今日获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新近开庭审理了该起抢劫案,并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今年7月,19岁女孩冰冰通过QQ认识了网友杨某,一周后两人随QQ群里的朋友去泡吧。当冰冰得知杨某刚失恋情绪低落时,不禁心生怜悯。杨某告诉冰冰目前居无定所,冰冰立即表示愿意带杨某回自己与女友合租处“暂时居住”。此后,杨某白天在房间里上网,除了找房子一般都不出门。一周后,杨某突然向冰冰提出,利用色相引诱有钱人进行勒索,被冰冰及女友当场回绝。

  见自己的提议被冰冰否决,杨某又生一计,他借机单独把冰冰叫去阳台,突然间,从身上抽出了一把水果刀刺向冰冰的腰部,随即,杨某将腰部出血的冰冰拖进房间,用长刀和电击棒威胁当时正在房里的冰冰女友不许乱动不许声张。凌晨,杨某强迫冰冰等三人将衣服脱光,用自己的手机拍下了她们的裸照留作威胁。紧接着,杨某将冰冰等五花大绑,抢走了她们身上的贵重首饰、移动电话、现金和银行卡,总价值2万多元。冰冰在惊吓中将银行卡密码告知了杨某,杨某外出随即从银行ATM机提取了3400元,之后便将三位受害女子锁在房内,扬长而去。

  2009年7月21日杨某被缉拿归案。警方发现,杨某原来是一名累犯,2004年和2005年曾因犯抢夺罪两次获刑。9月9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及胁迫手段当场劫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杨某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法院依法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