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和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不明原因死亡(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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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南和县看守所在押人员不明原因死亡(图)
2009年11月10日 13: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图为南和县人民医院抢救记录。 徐艳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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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邢台11月10电 (记者 李想 徐艳辉)11月2日6时,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看守所在押人员陈雪川“因病”被送到南和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陈家属疑其“被打致死”,而南和县公安部门称,由于尸检报告尚未作出,陈死亡原因不能定性。日前,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已介入此事。

  记者了解到,陈雪川死前因一次交通事故于今年3月31日被南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羁押于南和县看守所。9月28日,南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雪川“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陈雪川因对其刑事判决不服曾提起上诉。

  据死者妻子刘淑真介绍,“11月2日,在南和县人民医院看到他的尸体时,拳头紧攥着放在胸前,双腿绷直。而他在9月28日出庭时好好的,戴着手铐脚镣还能上下楼,法官的问题也能清楚回答。”

  “10月28日,看守所通知我‘陈雪川病了,马上到看守所’,到了看守所,所长任小平告诉我‘不知道什么毛病,检查不出来。没视力,四肢不能动,已经被送到邢台市人民医院’。随后我赶到救治医院。在医院照料陈雪川时,我发现了他背后、肩上、胳膊上有多处外伤。”

  “10月29日,主治医生说‘可能是神经性脊髓炎导致四肢不能动,需要做胸腔核磁确认病情’,但拖了三天也没做成。10月31日下午,看守所以‘明天去矿务局医院做胸腔核磁’为由,要求将他从邢台市人民医院带回看守所。当时主治医生不让走,后来看守所向医院签了保证书,大致内容是‘出了事,与医院无关’。”

  对于刘淑真所陈述的这些情况,刘淑真干姐妹刘建爽也予以证实。

  记者在南和县人民医院见到陈雪川的“抢救记录”,记录显示:主因突发性意识丧失约30分钟,于2009年11月2日6时05分入院,入院查体,意识丧失,大动脉搏动消失,双瞳孔约5mm,固定,心音消失,呼吸音消失,心电图为直线,初步诊断为心源性猝死,入院后给予综合抢救,电复率4次后患者心跳一直未能恢复,抢救30分钟后,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记者问到“死者身上有无外伤”时,参加抢救的主治医师李建平表示“当时只顾抢救,没注意。”

  记者到邢台市人民医院了解陈住院期间的有关情况,办公室相关人员告诉记者,“医院已将相关资料移交邢台市检察院,医院提供不了”。而邢台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丁凤江告诉记者,“医院只拿来了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原件留在医院”。记者在邢台市人民医院和邢台市检察院均没能看到陈雪川的病例,以及10月31日看守所强制要求将陈雪川带回看守所时向医院签的保证书。

  为了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记者找到了看守所的主管单位南和县公安局,该局办公室主任亢庆刚说:“尸检结果尚未出来,死亡原因不能定性。如果是病死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如果是被打死的,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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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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