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修正"不文明养犬一律带回派出所"说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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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警方修正"不文明养犬一律带回派出所"说法
2009年11月16日 10:01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出来行街的狗狗不仅添了衣服,更没忘了拴狗绳。 记者黄澄锋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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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警方从今天开始,专项整治不文明养犬行为,狗只不登记领证将被予以2000元罚款。同时,警方也修正了之前“不文明养犬,一律带回派出所”的说法。

  从今天开始起至年底,广州警方联合城管、农业、工商等职能部门,在广州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整治违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整治养犬不免疫、严格管理区内养犬不登记、养犬噪音扰民、违法携犬外出(如不牵犬绳、不避让行人、纵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一户多犬和饲养、销售危险犬等六种违法不文明行为。

  警方特别提醒,今日起,对市民举报和行动中发现的养犬不登记行为,将一律按照《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立即办理登记,并处2000元罚款。

  警方还修正了此前在给媒体通报时提及的“公安机关对市民举报和行动中发现的不文明养犬行为,将一律带回公安派出所进行问话”的说法,表示只有对多次接到市民举报不改、养狗造成扰民的,才带回派出所问话。对于一般的养狗违法行为,警察将现场纠正予以教育。 (记者陈翔 实习生区小东 通讯员江巍、张毅涛、岑柏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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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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