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着"李逵",就成要被打压的"李鬼"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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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着"李逵",就成要被打压的"李鬼"吗?
2009年11月17日 16:45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上午,正在琶洲展出的“2009年广州(GAA)宠物水族用品展览会”被上百名工商、公安人员现场控制。一方面劝阻观众参加,另一方面引导参展商到马路对面的交易会展馆去,原因是后者同期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宠物水族用品展览会”才是“正宗的”。(11月16日《羊城晚报》)

  在会展经济发达的广州,展外展的情况非常普遍,以至于广州很早就推出了会展业的行业规范。规定在不同展馆举办同类题材展会间隔应不少于1个月,如果是和重要品牌展同题材的,间隔不少于3个月。正是这个规定,诞生出所谓“李逵”和“李鬼”的一棍子打法。比如广交会是品牌展,那么它就是正宗的,其他傍着它的就是“李鬼”了。以“李鬼”的名声,加上政府的手腕,它们就会落得个狼狈的现场。昨天这个展览会就是样板了,尽管它办得有板有眼,客似云来,但终逃不过行政出手一劫。

  处理“李鬼”骚扰,有关部门大可以以审批是否通过为理由,没通过的就是非法,就可以查,这样好像也清晰明了。不过为什么通不过,这就像面试一样,没有唯一答案,以至于要开听证会来处理这个公平问题。原因就在于没有一个“李鬼”愿意承认自己是在傍展外展,更加不会认为自己是在不正当竞争。至于政府认为两个展同时办会让小展会搭了大展会的便车,让观众认识混乱、重复参观,这些依据更是值得商榷的。

  如果坚守“同期同质”展的界定,比如以广交会为标准,则广交会作为“综合展”,几乎可以把所有展会一网打尽,那所有周边展会就会被标签为“李鬼”,这还合理吗?同样“品牌展会”如何界定,是面积?是历史?即使同一主题的展览,如果定位侧重不同,交叉比例有限,还算是同质吗?如果一个在白云区搞车展,一个在琶洲搞,那算不算不正当竞争呢?如果规定按预先登记为准,那会不会导致抢注,到最后却又办不成呢?大展会、小展会展开竞争,这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现象,最后必然优胜劣汰,为什么政府一定要去保护大展会、品牌展呢?有他就没我,这样会不会导致垄断和腐败呢?

  更重要的是,从经济发展规律来看,展会举办时间须集中在行业采购旺季,比如都在11月,如果限制同期办展会,都得隔一个月,岂不是一年只有6个月可以办展?这只会削弱广州会展办展效果和服务功能,最终导致形成行业壁垒和原有品牌展会的市场垄断。以本人之见,只要不是假展、骗展,所有合法办展都应受到保护,甚至在名堂上的干预都要慎重,因为这是市场主体的自己事情。至于“李鬼”“李逵”的区别其实相当不公平,我们更应关注的是政府对展馆的规划、如何营造会展的氛围、增加公共资源的便利性,而不是简单设置“同期同质”这个模棱两可的门槛,抬高一个打压一片,最后还给人寻租的联想。 耀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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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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