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闪婚闪离普遍 父母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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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人闪婚闪离普遍 父母要求做婚前财产公证
2009年11月24日 15:03 来源:内蒙古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父母付首付,小两口还贷款。这是目前许多年轻人结婚购房的流行做法。但如今,年轻人“闪婚闪离”的现象并不少见,这让买房置业的父母们忧心忡忡:一旦子女婚姻告急,自己赞助的辛苦钱就可能随着一纸离婚书被“外人”分去一半。近日,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几个社区采访了解到,一些为子女买了婚房的父母患上了“离婚忧虑症”,纷纷要求子女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来明确婚房财产归属。

  11月23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日伟律师事务所来了一对老夫妻。老两口想咨询怎样为即将结婚的儿子办理财产公证。“我家就这一个孩子,28岁了,谈了至少6个女朋友都没成。现在这个女朋友有点儿厉害,两个人经常吵架,认识不到半年就嚷着结婚,我们很担心他们是否能白头到老。”老夫妻道出了自己的隐忧。由于儿子才参加工作不久,没什么积蓄,准儿媳家又在外地,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好,老人只好拿出13万元,为婚房交了首付。“装修房子还需要一笔钱,这是我们多年的积蓄,听说现在年轻人结得快离得也快,万一过不了多久就离婚,到时房产一人一半,我们该怎么办啊!”

  无独有偶,家住玉泉区兴隆小区的韩大娘近来也很郁闷。原来,她34岁的儿子一直找不到合适的结婚对象。无奈之下,今年5月份,老夫妻通过他人帮忙,安排儿子和一个24岁的姑娘见了面。相处才两个月,两个年轻人就去领了结婚证。欢天喜地的老夫妻当即拿出15万元付了首付,为他们买了一套房子。8月8日,老两口为小两口摆了30桌酒席,正式办了婚礼。本来以为很快就能抱上孙子了,没想到3个月后,儿子突然一个人回到家,说媳妇和自己过不下去了,要离婚。

  “房子产权证写的是儿子和儿媳的名字,现在闹到要离婚的程度,房子会不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平分。”焦虑的韩大娘无奈之下也只好求助于律师。(记者 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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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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