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凌晨2时,一名42岁的男子杜某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青羊公安分局行政拘留7日。据了解,杜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源于无牌无证机动三轮车被扣事件。
男子跳河后被解救
前日下午4时左右,杜某爬上彩虹桥围栏准备跳桥。交警、辖区派出所民警、119抢险官兵赶到现场后,多方努力劝解无效,杜某于下午5时许从彩虹桥上跳进府南河。在场民警迅速进行救援,并成功解救起杜某,后将其送往363医院救治。
杜某身体无任何损伤。但是,他在跳河事件期间,造成武侯祠横街、武侯祠大街、一环路、滨江路、浆洗街等道路大面积交通堵塞,长达1个多小时。
车子被扣后弃孙女
据了解,本月14日中午1时30分,杜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三轮车在武侯祠横街行驶时,被交警一分局交警依法暂扣。
当晚7时40分许,交警在一分局院内发现一名被弃女婴,立即查找其家长但无果。由于婴儿太小、天气寒冷,分局与肖家河派出所联系后,共同将婴儿送到成都市儿童福利院。
17日中午12时40分左右,杜某赶到交警一分局,称交警弄掉了他的孙女。经民警核查才知,14日晚是杜某本人为逃避处罚并要挟公安机关将暂扣的车归还他,而将孙女丢弃在一分局。交警了解到他孙女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最后,交警告知其孙女所在的福利院地址和领取程序。
孙女就医困难跳桥
27日下午4时许,杜某和妻子带着孙女再次来到交警一分局,称他们带孙女到某区医院进行了检查,孙女情况危急,但医院称条件有限、拒绝其入院,请求分局对他进行帮助。
交警一分局在杜某本人写出了书面援助请求后,帮其联系到成都市第一人民医院。当晚9时,杜某带着孙女到该院接受救治。
28日中午11时40分,杜某又到交警一分局,称一医院条件有限,必须转到川大华西附院救治。交警一分局立即帮助其联系川大华西附院,但该院病床紧张,暂时不能入院。杜某听后离开了分局,下午爬上了彩虹桥围栏。
扰乱秩序被拘7日
昨日凌晨2时,青羊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2款规定,对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杜某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律师说法:维权要走合法程序
四川兴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金兴超:以极端方式来发泄、表达对某人或某机关的不满是不对的,维权要走合法程序。本事件中,公安机关依据法规对杜某的行政处罚是合法的,杜某若认为有问题,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同时,在其车辆被暂扣的过程中,如果认为交警个人的执法行为有问题,可投诉举报,认为公安机关不该暂扣车辆,也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外,公安机关将弃婴送至福利院的做法也是依法进行的。(周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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