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占罪犯总数逾一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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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占罪犯总数逾一成
2009年12月02日 1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广州十二月二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莫君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日透露,广东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大户”,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四万三千多名,占同期判决刑事罪犯总数的百分之十一。

  据了解,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地区城市,因外来人员密集、未成年人缺乏监管等原因,案件数量惊人。

  广东高院二日举行有关少年审判会议,对规定开展少年审判二十二年来的情况予以回顾。

  广东高院介绍说,二十二年来,广东法院先后建立了社会调查、法制教育、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心理干预、法官寄语、判后追踪帮教、监管令、人民陪审员、社会观护员、对外来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以及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犯罪人员实行“分别关押、分案起诉、分案起诉、分开矫正”的“四分开”等多项制度改革,其中心理干预、社会观护员、“四分开”制度在中国属首创。至二00八年底,全省九十五支少年法庭工作领导小组、近四百八十名法官负责“少审”。

  针对广东少年审判工作存在的“各地区发展不平衡、非监禁刑适用率偏低、少年审判队伍和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表示,将进一步创新适合未成年人生理特点和心理特征的案件审理方式和执行方式,探索未成年人量刑规范化、非本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平等司法保护、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评估干预矫正制度、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和社会观护等审判等制度的改革,加大对少年审判的规律、价值取向、普遍适用原则、特殊司法等理论的探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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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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