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电话诈骗团伙三名“下线”在大陆被捕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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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电话诈骗团伙三名“下线”在大陆被捕获刑
2009年12月04日 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无锡十二月四日电(孙权 朱纯 沈小峰)江苏无锡市南长区法院今天审结了一起谎称电话欠费实施诈骗共八十余万元人民币的犯罪案件,对一台湾电话诈骗团伙中的三名“下线”潘某、林某、林某分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今年六月二十八日上午,无锡籍被害人陆某接到一女子电话,称其家中电话欠费两千四百六十九元,并解释是陆某在富阳开通了一个电话业务导致其欠费。陆某不解之下,听信该女子所言,按“0”号键转人工台咨询。

  接通人工服务台后,接线人表示可以将陆某电话转至富阳当地公安局具体查询。一名自称是王警官的男子受理了陆某的电话,并主动将自己的警号告知陆某。一番交流后,该男子向陆某证实,的确有人以陆某的身份信息在当地登记了一个电话业务,但因不是本人登记,陆某身份信息未被盗用。陆某得知该情况顿感欣慰,对这名王警官深信不疑。在该男子“指点”下,陆某按其要求,将自己银行帐户内四千元转到了男子所称的“安全账号”上。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陆某的受骗款项后被潘某等三个台湾人在湖南衡阳提取。

  据了解,潘某等三人近日被无锡警方在湖南衡阳抓获。三人交代,他们经台湾人阿荣介绍认识,并告知在大陆用信用卡取钱有百分之三的回扣,于是三人相约在六月二十一日从台湾来到湖南衡阳。一个绰号叫“小子”的台湾人教会他们如何取款汇款后,潘某三人进行了分工,后实施诈骗。短短十天时间,潘某等人在大陆各地非法获取了八十多万元人民币。

  据此,法院认为潘某、林某、陈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赃款而结伙转移,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电话诈骗案件层出不穷,且手段日渐高明,民众需提高警惕,运用多种途径对电话内容加以确认,以确保自身利益免受损失。在遭遇诈骗后,应及时报案提供相关信息,利于警方破案并尽早追回损失财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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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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