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恋血案"宣判 刺杀女高中生凶手被判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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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网恋血案"宣判 刺杀女高中生凶手被判死刑
2009年12月08日 11: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十二月八日电(朱晓颖)今天上午10点,曾轰动全国、发生在南京太平门的“网恋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感情纠葛持刀连捅数十刀致一名女高中生死亡的余某某一审被判死刑,受害人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可以接受判决结果”。

  今年6月22目下午5时许,在南京玄武区太平门云中食品店内,一网恋男友余某某劫持南京三十四中16岁的高一女生房某,捅其数十刀,直至特警人员持枪射击才停止危害行为。房某最终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

  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余某某与房某是通过QQ聊天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的。后因感情纠葛,今年6月20日,余某某坐飞机到南京,于22日傍晚将房某约至南京太平门街10号“云中食品店”内。两人见面后,未有任何语言交流,余突然抽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对房某连续刺数十刀、致其死亡,手段十分残忍。

  今天在庭审现场,宣判时间十分短暂,仅有5分钟,余某某期间一直低坠着头。受害人家属表示:能够接受一审判决结果,但如果二审改判死缓,是不能接受的。此外,审判长对余某某辩护律师的所有辩护不予采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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