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修路伐树两万 园林部门称经过审批(图)(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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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昌平修路伐树两万 园林部门称经过审批(图)(2)
2009年12月10日 04:38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 官方回应

    “开路伐树是没办法”

  昨日,昌平区兴寿镇林业站杨姓站长说,桃下路林木砍伐预计本月底砍伐完毕,其补偿明细也已出台。2万余株树木,包括杨树、果树等10余个树种。其中400余棵为生态林,其余均为农民的经济林,如苹果树、桃树等。

  这些被砍伐的树木,有一半左右是农民个人所有,一半是沿途企业等集体所有,树木砍伐后交由所有者处理。补偿款由区里和兴寿镇统一划拨,共计1000万元左右。

  “目前工程进展得很顺利,补偿款也正逐渐地下发给涉及的村民。”杨站长说,此次砍伐的地区包括兴寿镇上庄、百合、桃峪口、水库管理处等地。

  杨站长坦言,开路伐树也是没办法。现在的怀昌路仅三四米宽,已不能满足兴寿镇的发展需求。道路扩建,不仅沿途的树木需要砍伐,不少房产也要拆掉让路。

  “不是说伐掉了就不管了。”他说,砍伐的生态林仅有几百棵。等公路修好后,林业部门还会重新种上大树,恢复生态。

  - 专家说法

    “为2万棵树讨说法”

  昨日,一些网友用诗歌的形式为死去的树木祭奠:“它们被锯断,空气里布满挣扎、倾斜、倒塌,锯末飞散,再也没有完整的天空和道路……”

  “毁树容易种树难,失去的生态系统很难恢复。”昨日,中科院植物研究所杂志编审杨斧称,砍树会给人们所处的生态环境带来破坏,如扬尘加大、气候变暖、雨量减少、天然氧气剧减等。而再恢复这片林子少说得10年。

  昨晚,《自然之友》杂志法律顾问梁枫称,《环境保护法》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梁枫称,在桃峪口村附近居住的何三坡等多名艺术家们已准备起诉,作为一个热爱自然的公民,他愿意接下这个公益官司,为这两万棵树讨个说法。

  在这件事中,梁枫有几点质疑,砍伐树木是否必须;砍伐的决定以及砍伐本身是否依法经过了必要的程序;作为一级政府部门如果作出一个事关环境、公共利益的决定,是否听取了公众的意见。

  还有作出这个规划前,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是否进行了听证;是否曾向社会进行公示。

  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刘泽宁 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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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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