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杨某私藏爆炸装置被举报后被警方抓获归案。记者昨天获悉,北京朝阳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3年半。
今年7月20日,警方接到举报后传唤了杨某,并在他位于六里屯的家中起获自制爆炸装置2个。经鉴定,两个爆炸装置已构成完整的火引爆炸装置。开庭受审时,杨某说这两个爆炸物是2003年从平谷买的,只是为了收藏。但举报人称,杨某曾拿着爆炸物在家门口,号称谁惹他他就引爆。
法庭审理后认定,杨某在家中藏匿爆炸物,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他自愿认罪,做出轻判。 (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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