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高如“三层小楼” 司机交警心惊肉跳(图)——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货车高如“三层小楼” 司机交警心惊肉跳(图)
2009年12月15日 10:52 来源:浙江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辆货车直逼三层楼高,被高速交警截停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如果您开着车在高速上,突然发现旁边的大货车接近三层楼高,货物摇摇欲坠,您会不会觉得慌兮兮?昨日凌晨0点40分左右,龙丽高速上,一辆牛货车创下超高之最:5.25米,被高速交警拦截。

  “当时,我们巡查到龙丽高速公路龙游方向43公里处,发现一辆货车看着很别扭,像飘过一幢三层小楼。”高速交警总队丽水支队四大队周警官说,他们又仔细一看,原是一辆满载货物的货车,车牌号为湘A81983,算上货物的货车直逼三层楼高,把交警吓了一跳。

  “做了这么多年交警,没见过这么胆大的司机,货车行经隧道时,车不得不压着快慢分道线行驶,才勉强避开隧道顶部的灯光引导设施,我们跟在后面,看得心惊肉跳。”周警官说。

  在龙丽高速北界出口,交警将该车带离高速。通过高速公路北界收费站出口通道时,交警目测了一下车高,已超出收费通道限高5米牌足足一截,接近收费岗亭顶部。

  货车驾驶员说,车上装载的是摩托车头盔,从温州乐清运往湖南长沙,高速上每次过隧道总战战兢兢,生怕货物倾倒或刮擦隧道壁。

  随后,交警用皮卷尺测得该车实载货物竟高达5.25米,足足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货车装载货物限高多了1.25米,开创龙丽高速开通以来的超高之最。

  最后,高速交警对驾驶员处罚款200元,扣1分的处罚。司机在消除违法行为后,车辆才得以继续上路。

  链接

  载物货车高度不得超4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青年时报 朱鹏 周渊 丁元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