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造假门”引热议:践踏法律 为人不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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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造假门”引热议:践踏法律 为人不齿
2009年12月15日 13:57 来源:华龙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涉黑”案件惊现律师“造假门”———昨日,律师李庄因涉嫌教唆“黑老大”龚刚模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我市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一些法学专家、律师和普通老百姓在深感震惊的同时,也对李庄的这种行为深感不齿,并希望进一步纯洁律师队伍,维护司法的正义与公平。

  “帮当事人串供,教唆当事人编造谎言,这实在是太没职业道德了!”听到李庄造假被抓一事,市民张先生很是感叹,他说,李庄“为了金钱,可以随意践踏法律、泯灭良心、抛弃职业操守,明目张胆地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假,对这种不讲法律、不讲道德、不讲公信、不讲良心的律师,早就应该吊销他的律师执照,不准他再从事律师职业了。”

  “有这样的同行,我感到莫大耻辱!”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段茂兵告诉记者,律师是维护社会正义与公平的重要力量,但李庄竟玩弄法律,无视司法正义,这是对法制社会的挑衅,也是对律师职业声誉的莫大损伤。“我从业19年,从没听说有当事人主动举报律师,可见李庄的作假行为是多么卑鄙、低劣。”段茂兵说。

  昨日,段茂兵还特地召集所里的律师开会,展开职业道德专项学习,要所里的律师引以为戒,在为当事人搜集证据和辩护时,严格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

  “李庄被捕折射出了律师圈内的黑幕。”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梅传强教授说,为帮助当事人逃避惩罚,确有部分像李庄这样的律师办案时不惜采取教唆当事人作伪证、串供等违法手段。“这些律师钻进‘钱眼里’,忘记了在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基本原则下,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梅教授看来,李庄的落网从另一个侧面还反映了市委、市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只要严格依法办案,继续一如既往地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我坚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梅传强说。(重庆日报)(记者 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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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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