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报复公司分红不公勒索领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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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为报复公司分红不公勒索领导
2009年12月18日 09:5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女子赵某认为分红不公,以客户资料为要挟,向领导索要6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个月。

  赵某现年25岁,在一家公司主管客户资料。今年6月,她认为领导分红不公,找到领导何先生,称自己持有客户资料,可以随时让客户找公司退货。赵某吃定何先生害怕客户退货,要求何先生给她分红6万。

  他们约好三天后在朝阳公园门口见面,何先生偷偷报了警。当天中午12点,赵某收了何先生给的6万元,并写下收条准备离开时,被蹲守的民警抓获归案。

  法庭审理认定赵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她犯罪未遂,从轻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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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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