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采取"同龄介入"法帮助失足少年回归正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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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采取"同龄介入"法帮助失足少年回归正途
2009年12月22日 14:18 来源:昆明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他们是一群曾因失足而服刑的人员,他们受到社会的冷落。但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他们又勇敢地站了起来,重新找到了尊严和自信。昨日,昆明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推进会在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举行。全市司法系统的领导现场观摩,了解社区矫正工作。

  2005年6月,盘龙区被确定为我省社区矫正工作第一批6个试点地区之一,几年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0人,已有83人解除矫正,73人正在接受矫正(其中缓刑40人,假释22人,监外执行8人,剥夺政治权力3人)。全区35名社区矫正工作专职志愿者分别与社区服刑人员结对,从而形成居委会干部、志愿者及亲属或监护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三帮一”帮教体系。通过社区矫正,社区服刑人员大多能实现就业,或经商,或打工,基本上能自食其力养家糊口,确保家庭稳定。

  据了解,目前,盘龙区还活跃着一批被称为“合适成年人”的未成年人工作者队伍,他们是通过公开选聘或招聘的掌握一定专业技能的未成年人工作者。他们常年活动在街道和社区,通过介入公安机关对触法未成年人的首次讯问,开展维权工作,进行社会背景调查,提供分流建议,并跟进重点矫正个案。以“合适成年人”为核心,目前,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包括在校大学生、公安人员、心理医师、离退休人员等)已超1960人次。

  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海文达总结,社区矫正工作肩负着教育矫正非监禁罪犯的重要职责,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就是要充分整合利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量,科学调配行政管理资源。各级部门要通力合作,组织社区资源,缩小服刑人员与社会正常生活的差距,促使其实现由“监狱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与回归社会,也是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记者史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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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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