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妻强送进精神病院续:专家称医院诊断有问题(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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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被妻强送进精神病院续:专家称医院诊断有问题(2)
2009年12月25日 15:55 来源:央视《今日说法》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精神病医院住了30天之后,老何接到通知他可以出院了,出院时医院诊断的结果为偏执状态,但是却在后面打了一个问号。回到家中,老何才发现值钱的物件都被妻子带走了,加起来大概有四五十万元,夫妻之间闹到了这一步,老何说也算是正常的,因为早在几年前两人就因为一些家庭琐事总是吵架,感情也渐渐疏远了。可没想到,妻子不仅把自己送进了精神病院还卷走了一部分财产,这下老何不干了,一气之下他以虐待罪将妻子告上了法院,可妻子坚称她送老何住院没有错。

  “我相信法律还我清白。”除了这句话,老何的妻子不愿多说什么,可没想到这场官司却以老何的败诉而告终,之后老何和妻子离了婚。

  离婚之后的2006年3月,老何又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广州脑科医院告上了法庭。老何说 他告医院主要是对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着瑕疵,第一个瑕疵就是他是否患有精神病至今没有一个明确的诊断。老何回忆说,当天晚上接诊的医生认为他没病想让他出院,可后来医院又说他有病,为什么医院前后会有如此大的矛盾呢?苗主任说,当晚接诊的医生临床经验低误认为老何没病,这个诊断第二天就被主治医生苗国栋给纠正过来了,可在病历上记者见到也有很多专家认为老何没病。当时医院组织了包括苗国栋在内的八位专家对何锦荣进行了会诊,两位专家不认为老何有精神病,四位专家没有发表意见,只有苗国栋和另外一名医生认为老何患有精神病。

  可就是这个明确的诊断到了出院时的时候又被医院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老何认为 医院的第二个瑕疵就是在第一监护人上摇摆不定,最初哥哥和母亲想接他出院,但是医院以老何的第一监护人也就是他的妻子不同意为由拒绝了,可是等到最后老何出院的时候,医院又变了。那为什么医院会在第一监护人的问题上前后的态度如此矛盾呢?医院说他们通知老何的太太办理有关的出院的手续,由于各种原因他太太就一直没有过来办理,在这种情况下才请了老何其他亲属来办理了出院的手续。

  2007年4月,何锦荣起诉广州脑科医院一案有了结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何锦荣的诉讼请求,判决之后老何不服提起了上诉。2008年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此案还在审理过程当中。

  主持人:您好,针对一个人如果说怀疑他有精神疾病,在送诊包括诊断、包括后期的治疗整个一系列流程方面,我们国家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嘉宾:从刑事上对于一个已经确诊的精神病人,如果不负刑事责任的话,由政府必要时对他进行强制医疗。但是从民事上除了一些地区它有地方性的法规之外,我们国家目前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主持人:第二个问题就是采用强制措施把人带到医院之后,在诊断的过程当中出现过几次让何锦荣自己觉得难以接受的反复。

  嘉宾:本案中这个病人的诊断是有一些问题的,对于一个精神医生,当一个病人来到他面前的时候,采取无病推定的原则是非常重要的,从规范的角度我们说,怎么诊断一个精神病人当他出现了症状、体征以后,那么先由诊断的大夫进行诊断,如果是重性精神病像精神分裂或者等等其它这些情形,还是应该由比较有经验的医生进行诊断。诊断以后如果有异议还要进行复核,由两名以上副主任医师进行复核,复核的时候,他的诊断医生是不能参与的。那么这时候我们才做出一个决定,这是比较规范的做法。打问号这个行为恰恰,医院的心态是它不敢确认,那在不敢确认的情形下,对这个病人的治疗其实是缺乏依据的。

  主持人:所以我们刚才看到了直到最后医院也没能给出一个非常明确的肯定的说法,使得何锦荣事后上了两次法庭打官司,一次是告自己的妻子,另外一次是告医院,但是两个官司好像对何锦荣来讲结果都不是很有利。

  嘉宾:这可能是他的诉由存在问题,由于他诉自己的妻子是虐待罪,《刑法》第260条对家庭成员的虐待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虐待是对他精神、肉体的这种摧残这种迫害,显然在这个案子中他告虐待是有一些问题,因为这时候她(妻子)是以虚构的事实来通过一定的手段达到对何先生社会评价降低这么一种目的,所以这时候她的行为是个侵权行为。对医院他告的是名誉权,医院承担的诊疗的任务,那么如果在这个过程中诊疗有问题,它承担的是一个医疗损害赔偿,而何锦荣何先生告医院是名誉侵权,显然诉由是存在一些问题的。

  主持人:那么针对目前咱们国家法律当中对于这一块问题的存在的一些空白,下一步会不会有相应的举措?

  嘉宾:其实《精神卫生法》已经列入国家的立法计划,我认为对于一个人强制治疗它比较理想的状态是,当亲友、亲属或者其它的社会机关把病人送到医生面前以后,首先由诊断的医生对他进行初步的判断,初步判断以后,如果需要进行强制医疗那再由专家组来确认是不是这个决定正确,那么当病人的自制力没有完全丧失的情况下,保护病人自身的权益、尊重他的意愿,这种知情同意也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所以我们也期待着相应的法律能够出台,在这个法律当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它的这种诊疗的标准以及它的相应的强制措施的程序,那么有了这样一些标准和程序之后,将有助于医院包括家属、包括当事人本人在未来更好地去解决这样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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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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