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冒充工作人员帮顾客存包 得手后逃之夭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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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子冒充工作人员帮顾客存包 得手后逃之夭夭
2009年12月30日 17:38 来源:拉萨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 齐永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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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市民格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她和朋友在百益超市拉百店内购物前,一名冒充该超市工作人员的男子要求帮她们存包,但在她们购物后取包时,却发现这名工作人员不见了踪影,她们的包也不翼而飞了。

  骗子很热情帮忙存包市民信以为真

  格女士说,当时她们从宇拓路步行街进入该超市后,存包处有一名穿咖啡色西服的男子彬彬有礼地问,您好,要存包吗?她们当时以为该处是寄存处,而这名男子是该超市的工作人员,所以将随身带的两个包交给了他。

  随后,这名男子将两个包放入了28号箱,并给了格女士一张小票。于是,格女士和朋友就放心地去购物了。

  没曾想到,当格女士购物后回来取包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为她们存包的工作人员了,而存包处的28号箱也是空空的。随后,格女士找到百益超市的工作人员询问,对方却告诉她,该超市里压根就没有男性工作人员在寄存处。无奈之下她赶紧报警求助。

  当日13时左右,该超市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格女士丢包的事情发生后,超市的领导高度重视,不仅立即在存包处安装了监控设备,而且在顾客存自行车处也安装了监控设备,监控室也有工作人员随时值守,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此外,超市服务员在营业期间,对几个存包处实行轮流值班,确保类似事情不再发生。

  警方提醒不要把包交给陌生人

  吉崩岗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当时他们接警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在进行调查后,发现格女士手中的小票号码是20号箱,与她反映的该男子将其包放在28号箱不符合。

  民警认为,她在存包后由于疏忽没有核对,所以对包丢失也负有一定的责任,而超市在存包处的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漏洞。

  办案民警在案发现场召集了该超市管理人员及保安,要求他们在加大巡查力度的同时,营业期间存包处必须有专职人员持证值守。如果再次发生类似事件,由超市方承担责任。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格女士表示在没有核实这名男子身份的情况下将包交给对方,自己也有责任,也就没有提出相应的赔偿要求。

  警方提醒市民:三大节日来临之际,购物的市民会更多。为防患于未然,市民在存包前一定要将自己的包交给超市方持证值守人员,千万不要把包交给陌生人。同时,民警也将加大对该地段的巡逻力度。

  事发后,该超市安排了工作人员持证值守寄存处。(记者齐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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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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