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刺五加”致人死亡案7户受害人获赔392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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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刺五加”致人死亡案7户受害人获赔392万
2009年12月30日 21:48 来源:云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承办法官将被告的赔偿款交给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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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从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云南红河“刺五加”致人死亡案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经过调解,被告赔偿7户受害人392万余元,原告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撤诉。

  12月30日上午,云南省红河州中及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挤满了人,本案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代理人,在法官的主持下,就原、被告前期达成的调解协议以及相关事宜进行最后的协商和沟通。经过州中院法官们3个多小时的主持协商,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方同意赔偿共392余万元给受害者,原告方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撤诉,7户受害者终于在新年之前领到了赔偿款。

  “刺五加案”民事赔偿以协商解决

  2008年11月2日上午8点,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开远市法院大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庭 “10•5”刺五加案件,公诉人、7名原告、2名刑事被告3名被告对簿公堂,由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中死者家属和受害者提出的赔偿金额偏高,合议庭当庭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未能就赔偿多少、如何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双方均同意在庭下再次协商,7日内将协商结果报告给法庭。

  刺五加事件中的第一位死亡患者李政的家人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将这起事件的“始作俑者”张国宏,以及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一起列为被告,索赔111.87万元。

  而注射了受污染注射液的张自清,出现了严重的不良反应,目前卧病在床,他委托代理人要求张国宏、州第四人民医院、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等赔偿残疾费、后期护理费、后期药物治疗费等12项费用共计1220122.7元。其他受害者均提出9000元至数十万元的赔偿要求。

  11月2日的庭审调解中,三被告提出了自己的答辩意见。

  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庭审中对死者和受害者造成的后果表示歉意,公司愿在法律范围内和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表示,刺五加注射液出现不良反应后,该医院积极抢救患者,先期垫付了医疗费等各种费用56万多元,事后又分别给死者家属和受害者7万元和3万元。至于赔偿,因不存在过失,不应承担责任,但仍可出于人道给死者家属及受害者一些补助。

  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则说自已没有责任,表示不愿赔偿。

  “始作俑者”张国宏泪流满面地向死者家属和受害者致歉后,表示会尽力赔偿。

  四次调解终于达成协议

  “此案引起了全国关注,涉及到很多受害人,自受理本案后,合议庭就在思考如何处理才能更好的依法保障受害者的权益”,负责此案审判的刑事审判庭一庭副庭长李杰说。

  根据多年的审判经验,合议庭决定对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12月2日,“刺五加事件”刑事附带民事的开庭审理。在庭审前,法院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双方初步沟通,对案情的厉害关系有了初步了解。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当庭再次进行调解。12月3日,红河中院第三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初步达成协议。

  12月4日,红河中院第四次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决定由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广东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受害人李朝坤人民币28.4万元;普保华人民币9.7万元;王智辉人民币27万元;陈秀英、韦丽珍、韦素珍、韦利学、韦利高人民币30万元;范秀珍人民币35万元;屈孝运106万元;张自清人民币100万元,共计人民币3361000元。其中,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支付的人民币563367.06元,由医院主动自行承担人民币203367.06元,余下的人民币360000元由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306000元,广东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54000元。

  上述赔偿款项由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共承担人民币3162850元,由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承担人民币共539467.06元,由广东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承担人民币共222050元。各方承担的款项分别于2009年12月31前汇入红河中院账户,由红河中院兑付给受害人。

  李杰法官介绍说,本案通过调解,既减少了审判程序,同时也让受害人及时拿到了赔偿款,对双方都有好处。

  受害者后续治疗有了保障

  开远的张自清去年9月到州四院住院治疗,之后输液过程中就输到了被污染的刺五加后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昏迷达6天,在医生的全力抢救后终于苏醒,但已经不能动弹,大小便失禁,每天都要专人护理,后期治疗费用较高。

  此案经过调解后达成协议,拿到了赔偿款,表示基本满意,发生这样的事情谁也不愿意,但现在至少有了后期的治疗费用,张自清的女儿张云雯说。

  开远禄丰村的范秀珍也是刺五加的受害者,在医院昏迷了7天后终于被抢救过来,现在已经失去劳动能力,靠丈夫打工赚钱来维持后期治疗。本案经过调解,达成了协议,可以及时领到赔偿款,她也表示能接受。

  负责代理本案的主任律师罗坷介绍,此案案情复杂,影响人数较多,受害者也希望能得到及时赔偿,通过红河州党委、政府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努力,此案通过调解结案,较大限度的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都有积极作用。

  本案的刑事部分正在审理过程中。(记者 杨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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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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