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办信用卡透支经商,生意失败后欠了5万多元的卡债,他却天真地认为银行不会向每个欠债的人追讨。银行报警后,郑某被刑拘。
郑某今年37岁,一直无正当职业。2007年7月,他听朋友说“信用卡很好用,可以先用公家的钱,银行就像自己的提款机,比起私人借款好多了”,于是也想办张信用卡。
随后,郑某向某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额度为3.6万元的信用卡,透支用于经商。刚开始,他还会还钱,但没过多久,因为生意失败,他渐渐无力偿还欠款。见逾期还款也没什么事,郑某认为银行拥有众多客户,不可能知道某个人欠款未还,也不可能专门上门讨要,不还也就罢了。
过了透支期限后,银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多次向郑某催缴欠款。由于其透支期限长,产生的利息已达到1万多元,加上原先的透支款,欠款总额达到5万多元。此时郑某已完全没有能力偿还,能躲就躲。
几经催讨无果,银行向公安机关报案。1月5日,鼓东派出所民警将郑某抓获。由于郑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他被警方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姜福涛通 讯 员 高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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