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同学车辆“滋润”生活 广西中学生犯罪团伙被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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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同学车辆“滋润”生活 广西中学生犯罪团伙被抓
2010年01月11日 19: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海1月11日电 (苏程远)广西北海市数名在校初中生,利用同学间的信任关系,假借同学电动车偷配钥匙盗走车辆,在网上贩卖获取利益。11日,除一名已满16周岁的学生被刑拘外,其余被警方抓获的4名学生被家长领回进行教育,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1月8日,北海市军分区一名孙姓军官正在浏览当地一家网站的页面时,一条兜售摩托车的信息吸引了他的眼球,该信息配有拟出售车辆的图片。孙姓军官一看吓一跳,这辆车正是自己前段时间被盗的摩托车。孙决定将计就计,以购买该车辆为由将卖主“钓”出来。他立刻通过信息上留下的联系方式与卖家联系,但最后卖家以车辆已卖出为由,与他约定当晚8时30分在市区某地点以800元的价格交易另一辆电动车。

  挂断电话,孙立即与警方取得联系。当晚,警方根据孙提供的线索,在交易地点周围布控,等待卖主出现。然而,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卖主始终未露面。警方意识到卖主可能是个反侦察能力很强的“老手”。

  警方遂根据掌握的线索寻找案件突破口。本月9日中午,警方在北海市区一家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归案。据嫌犯周某交代,他是北海市的一名初中在读生,自去年4月开始,为使自己的手头更充足,生活更上“水平”,他和几个朋友(均为该市初中在读生)开始密谋“赚钱”。他们利用和班级同学之间互相信任的关系,以各种正当理由借走同学的电动车,偷配车辆钥匙,随后完整无缺的将电动车归还同学。几天后利用配来的钥匙盗走同学的电动车,转而通过网络或向收购赃车的违法分子兜售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滋润”自己的生活。一年来,他们共盗得电动车8辆。

  根据周某的供述,警方顺利将其余4名涉案初中生黄某、谭某、叶某和李某抓获。除李某外,其余4名团伙成员均未满16岁。11日下午,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其余学生则被家长带回进行教育,并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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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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