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周口1月14日电(记者 杨大勇 通讯员 邹鹏举)河南扶沟县两男子制售假发票逾万本,达一百多万份。昨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张甲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制造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张某自2008年11月份开始从事印制假发票活动,刘某为雇佣工人,从事半成品的配页、齐纸等工作。
2009年2月至4月,在扶沟县一租赁房屋内,张某等人非法制造上海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百元版)5000本,每本50份共250000份;非法制造江苏省饮食服务行业统一发票(万元版),案发时现场查扣15600份;非法制造江苏省工商企业通用发票(十万元版),案发时现场查扣16100份;非法制造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万元版)500本,每本50份共25000份;非法制造上海市工商业限额统一发票(千元版)4000本,每本50份共200000份;非法制造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500本,每本50份共25000份中刘某某参与非法印制了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万元版)、上海市工商业限额统一发票(千元版)、上海市服务业统一发票。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擅自制造发票,并出售擅自制造的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被告人刘某某伙同他人擅自制造发票,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二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其中,被告人张某属制售假发票的积极参者,系主犯;被告人刘某某在制造假发票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随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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