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朱某原系某大学的学生,2008年6月21日22时许,朱某等四个人将被害人韩某拽至楼下,然后对其进行殴打。其间,朱某用墩布把殴打韩某,致其鼻部、头部受伤。作案后,朱某逃匿,警方对其上网追逃。去年10月,朱某在应聘工作面试时,被查出系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于是警方将其抓获归案。
本案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朱某目无国法,为私情而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朱某在做最后陈述时哭了。他表示,自己承认错误,望法庭对其从轻判处。朱某辩护人表示,希望法庭能判处朱某缓刑。(每日新报 记者张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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