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2月6日(记者 门杰丹)传统佳节人们通过燃放“孔明灯”祈福逐渐成新宠,但随之而来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的火灾也越来越多。河南省公安厅今日下发紧急通知,春节期间严禁在城市建成区、易燃易爆单位、可燃物资仓库、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销售燃放“孔明灯”,违者将从严处罚。
孔明灯又叫“天灯”、“文灯”,点放的习俗源于元代,寓意祈福、放飞心愿、祭奠灵魂。经过长期沉寂后,如今点放孔明灯祈福的传统民俗又开始在年轻人中流传。该灯属于明火,外焰的温度高达300℃,制作材料属易燃物,被风吹后不易熄灭,可长时间燃烧,同时它的飘移方向人们无法控制,只能“听天由命”。一旦燃放不当、风力风向不稳,将直接威胁高压电线、通信设施、民房、树木、草坪甚至飞机的飞行安全。如果火源落在人群中、储存易燃物的仓库等地方后果更不堪设想。近年来,由孔明灯引起火灾的事故在全国屡有发生,教训惨痛。
为严防火灾,河南紧急通知,严格对销售、施放“孔明灯”的管理。严禁在城市建成区、易燃易爆单位、可燃物资仓库、人员密集场所等地点销售、燃放“孔明灯”。要加强对销售摊点和平时燃放较多区域的巡查力度,发现燃放“孔明灯”的,要及时教育、劝止。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发现违法生产、销售“孔明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通报安监、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
此外,通知还指出,各相关单位要大力排查安全隐患,严格燃放活动审批,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强化现场执勤演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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